天津市造价员考试桥梁知识条列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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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文明施工措施费按《天津市建设工程计价办法》4.3.1的规定计算。
二、临时设施措施费应以市政各专业直接工程费为计算基数乘以相应的临时设施措施
费费率。
序号专业工程临时措施费率
1道路工程1.00%
2桥涵护岸工程1.50%
3地铁、隧道工程2.16%
4市政管网工程1.98%
三、夜间施工措施费按《天津市建设工程计价办法》4.3.3的规定计算。
四、二次搬运措施费应以市政各专业工程预算基价中的材料费合计为计算基数,乘
以相应的二次倒运费费率计算。
序号专业工程二次倒运费费率
1道路工程2.40%
2桥涵护岸工程1.19%
3地铁、隧道工程0.90%
4市政管网工程1.71%
五、大型机械设备进出场及安拆措施费
大型机械场外包干费、自行机械包干运费(开行费)适用于外环线以内的工程,其运费按台次计算,包括进退场费用(平均按1.6次计算)。在编制工程标底报价时(或编制工程预算)应根据机械类别只计算一次运输费用。
六、混凝土、钢筋混凝土模板及支架措施费
1.模板的工程量按模板与混凝土的实际接触面积以m2计算;
2.排水工程的预制混凝土构件模板是按构件的实体积以m3计算;
七、脚手架措施费
1.浅水、深水打桩或钻孔脚手的面积,均按桥宽加2m再乘以桥长计算。
2.浇筑混凝土脚手、砌砖脚手,单位为10m,是按结构立墙、隔墙长度或钢筋混凝土梁的长度计算,脚手高1.2m为一步,不足1.2m亦按一步计算。
3.浇筑混凝土满堂红脚手,按每层所浇筑混凝土板的水平投影面积计算。
4.抹灰满堂红脚手,按室内屋顶或顶板的水平投影面积计算。
5.搭拆砌围墙用竹木铁凳简易脚手架,按围墙长度计算。
6.水平运料脚手,走人或运送零星料具的各种斜道,搭拆升降架均按座计算。
八、施工排水、降水措施费
1.沟槽排水
⑴排水管道的沟槽排水按沟槽长度以米计算。
⑵给水和煤气管道的排水台班见下列表
略
2.水窝子依管道长度每50m敷设一个水窝子,不足50m,按一个水窝子计算。
1.基坑排水按施工组织设计,按台班计算。
2.顶管工作坑及井点排水的排水台班按下列规定计算。φ1000~φ1500管以40m为单位计算,周期40天,φ1650~φ1960管以34m为单位计算,周期45天,每昼夜3个台班。
3.管道基泵站工程采用井点排水时每机组按35根考虑。
九、总承包服务费按《天津市建设工程计价办法》4.3.10的规定执行。
十、竣工验收存档资料编制费按《天津市建设工程计价办法》4.3.11的规定执行。
十一、围堰、筑岛措施费
1.围堰工程分别采用m3、延长m和t计量。
⑴用立方米计算的围堰工程按围堰的施工断面乘以围堰中心线的长度。
⑵以米计算的围堰工程按围堰中心线的长度计算。
⑶套箱围堰的工程量为套箱金属结构的重量、套箱整体下沉时的悬吊平台的重量及套箱内支撑的重量之和。
2.围堰高度按施工期内的临水面加0.5m计算。
3.草袋围堰如使用麻袋、尼龙袋装土其定额消耗量应乘以调整系统,调整系数为:装1m3土需用麻袋或尼龙袋数除以17.86。
十二、现场施工围栏、便道、便桥
1.现场施工围栏以施工路段长度以延米为计量单位。
2.施工便道:按施工便道的长度和宽度的乘积为工程量。
3.临时便桥:
(1)沟槽施工用木桥以管道槽的上口宽增加2m乘以管道长度以平方米为计量单位。
(2)临时汽车便桥以桥宽乘以桥长以平方米为计量单位。
(3)临时钢板便桥以桥宽(即行车宽度)以m为计量单位。
十三、洞内施工的通风、供水、供气、供电、照明及通讯设施
1.粘胶布通风筒及铁风筒按每一硐口施工长度减30m计算。
2.风、水钢管按硐长加100m计算。
3.照明线路按硐长计算,如施工组织设计规定需要安双排照明时,应按实际双线部分增加。
4.动力线路按硐长加50m计算。
5.轻便轨道以施工组织设计所布置的起、止点为准,基价项目单位为单线,如实际为双线应加倍计算,对所设置的道岔,每处按相应轨道折合30m计算。
6.硐长=主硐+支硐(均以硐口断面为起止点,不含明槽)。
十四、地下设施加固处理措施费
地下设施加固处理按施工组织设计或图示尺寸一处计算。
十五、架设临时动力线
架设临时动力线工程量是以变压器降低后的线路(通称二次线)延伸至100m以外的演唱部分,包括干线,不包括接向动力的引线。
十六、临时供水管道及临时排水管道措施费
临时供水管道及临时排水管道,各种临时性工程均应按实际需要在施工组织设计中明确规定其等级(或管径)和数量(或长宽度)。在编制预算时,并应符合以下规定:
1.临时供水管道:改建给水管道时为用户供水的管道,按实际发生的计算。
2.临时排水管道:从现场排水口到排水管道出水口管道中心线的长度计算
一、文明施工措施费按《天津市建设工程计价办法》4.3.1的规定计算。
二、临时设施措施费应以市政各专业直接工程费为计算基数乘以相应的临时设施措施
费费率。
序号专业工程临时措施费率
1道路工程1.00%
2桥涵护岸工程1.50%
3地铁、隧道工程2.16%
4市政管网工程1.98%
三、夜间施工措施费按《天津市建设工程计价办法》4.3.3的规定计算。
四、二次搬运措施费应以市政各专业工程预算基价中的材料费合计为计算基数,乘
以相应的二次倒运费费率计算。
序号专业工程二次倒运费费率
1道路工程2.40%
2桥涵护岸工程1.19%
3地铁、隧道工程0.90%
4市政管网工程1.71%
五、大型机械设备进出场及安拆措施费
大型机械场外包干费、自行机械包干运费(开行费)适用于外环线以内的工程,其运费按台次计算,包括进退场费用(平均按1.6次计算)。在编制工程标底报价时(或编制工程预算)应根据机械类别只计算一次运输费用。
六、混凝土、钢筋混凝土模板及支架措施费
1.模板的工程量按模板与混凝土的实际接触面积以m2计算;
2.排水工程的预制混凝土构件模板是按构件的实体积以m3计算;
七、脚手架措施费
1.浅水、深水打桩或钻孔脚手的面积,均按桥宽加2m再乘以桥长计算。
2.浇筑混凝土脚手、砌砖脚手,单位为10m,是按结构立墙、隔墙长度或钢筋混凝土梁的长度计算,脚手高1.2m为一步,不足1.2m亦按一步计算。
3.浇筑混凝土满堂红脚手,按每层所浇筑混凝土板的水平投影面积计算。
4.抹灰满堂红脚手,按室内屋顶或顶板的水平投影面积计算。
5.搭拆砌围墙用竹木铁凳简易脚手架,按围墙长度计算。
6.水平运料脚手,走人或运送零星料具的各种斜道,搭拆升降架均按座计算。
八、施工排水、降水措施费
1.沟槽排水
⑴排水管道的沟槽排水按沟槽长度以米计算。
⑵给水和煤气管道的排水台班见下列表
略
2.水窝子依管道长度每50m敷设一个水窝子,不足50m,按一个水窝子计算。
1.基坑排水按施工组织设计,按台班计算。
2.顶管工作坑及井点排水的排水台班按下列规定计算。φ1000~φ1500管以40m为单位计算,周期40天,φ1650~φ1960管以34m为单位计算,周期45天,每昼夜3个台班。
3.管道基泵站工程采用井点排水时每机组按35根考虑。
九、总承包服务费按《天津市建设工程计价办法》4.3.10的规定执行。
十、竣工验收存档资料编制费按《天津市建设工程计价办法》4.3.11的规定执行。
十一、围堰、筑岛措施费
1.围堰工程分别采用m3、延长m和t计量。
⑴用立方米计算的围堰工程按围堰的施工断面乘以围堰中心线的长度。
⑵以米计算的围堰工程按围堰中心线的长度计算。
⑶套箱围堰的工程量为套箱金属结构的重量、套箱整体下沉时的悬吊平台的重量及套箱内支撑的重量之和。
2.围堰高度按施工期内的临水面加0.5m计算。
3.草袋围堰如使用麻袋、尼龙袋装土其定额消耗量应乘以调整系统,调整系数为:装1m3土需用麻袋或尼龙袋数除以17.86。
十二、现场施工围栏、便道、便桥
1.现场施工围栏以施工路段长度以延米为计量单位。
2.施工便道:按施工便道的长度和宽度的乘积为工程量。
3.临时便桥:
(1)沟槽施工用木桥以管道槽的上口宽增加2m乘以管道长度以平方米为计量单位。
(2)临时汽车便桥以桥宽乘以桥长以平方米为计量单位。
(3)临时钢板便桥以桥宽(即行车宽度)以m为计量单位。
十三、洞内施工的通风、供水、供气、供电、照明及通讯设施
1.粘胶布通风筒及铁风筒按每一硐口施工长度减30m计算。
2.风、水钢管按硐长加100m计算。
3.照明线路按硐长计算,如施工组织设计规定需要安双排照明时,应按实际双线部分增加。
4.动力线路按硐长加50m计算。
5.轻便轨道以施工组织设计所布置的起、止点为准,基价项目单位为单线,如实际为双线应加倍计算,对所设置的道岔,每处按相应轨道折合30m计算。
6.硐长=主硐+支硐(均以硐口断面为起止点,不含明槽)。
十四、地下设施加固处理措施费
地下设施加固处理按施工组织设计或图示尺寸一处计算。
十五、架设临时动力线
架设临时动力线工程量是以变压器降低后的线路(通称二次线)延伸至100m以外的演唱部分,包括干线,不包括接向动力的引线。
十六、临时供水管道及临时排水管道措施费
临时供水管道及临时排水管道,各种临时性工程均应按实际需要在施工组织设计中明确规定其等级(或管径)和数量(或长宽度)。在编制预算时,并应符合以下规定:
1.临时供水管道:改建给水管道时为用户供水的管道,按实际发生的计算。
2.临时排水管道:从现场排水口到排水管道出水口管道中心线的长度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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