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造价员安装工程实务复习争议
来源:233网校 2015年10月23日
导读: 233网校提醒:2015年造价员考试已进入备考阶段。根据学员对争议难点的反馈,同时为进一步加深大家对争议相关知识点的了解,233网校老师为大家整理了“2015年造价员工程实务争议知识点”,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争议的解决办法
发包人、承包人在履行合同时发生争议,可以和解或者要求有关主管部门调解。当事人不愿和解、调解或者和解、调解不成的,双方可以在专用条款内约定以下一种方法解决争议:
种解决方式:双方达成仲裁协议,向约定的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第二种方式: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发生争议后,在一般情况下,双方都应继续履行合同,保持施工连续,保护好已完工程。当出现下列情况时,可以停止履行合同。
(1)单方违约导致合同确已无法履行,双方协议停止施工;
(2)调解要求停止施工,且为双方接受;
(3)仲裁机构要求停止施工;
(4)法院要求停止施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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