肇庆2013年造价员考试考前相关事宜通知
关于2013年肇庆市造价员考试考前相关事宜的通知
各位考生:
根据广东省工程造价协会《关于肇庆市举办2013年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培训、考证班的复函》(粤价协函[2013]009号)及《肇庆市2013年度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培训及专业资格考试的通知》的要求,我市决定在10月12、13日举行建筑与装饰、安装、市政工程等三个专业的资格考试。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1、各考生在9月1日开始可上网打印准考证(网址:http://link.233.com/24232/),并详细阅读准考证内的内容。
2、考生须按照准考证内的考试时间提前15分钟进入考场;开考30分钟后不得入场;开考30分钟内不得交卷出场;考试结束前15分钟内不得离场。
3、考生必须带齐准考证和法定身份证原件(与报考一致),方可进入考场,核对考场号、座号确认无误后将以上证件放置桌面左上角,以备监考人员核查(考场安排表详见附件1)。
4、考生只准带钢笔(签字笔)、圆珠笔和电子计算器(免套、非立式、无声、无编辑功能)考试,开卷考试,可携带规定的应试工具、用书(含定额)。随身携带的其他一切物品(电子记事本、移动通讯工具等须关闭电源)及手袋一律放置在指定位置,不准带至座位(《工程计量与计价实务》科目所需携带的考试工具用书详见附件2)。
5、考试违规处理办法
有下列行为之一者,均视为考试违纪行为,成绩按零分处理。
(1)应考人员不遵守考场纪律,不服从监考人员的安排与要求的。
(2)在试卷密封线外填写姓名、准考证号等内容,或作其他标记,不填写姓名、准考证号等内容或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的。
(3)不用蓝、黑墨水的钢笔或圆珠笔答卷的。
(4)开考30分钟后,不服从监考人员劝阻进入考场的;开考30分钟内,不服从监考人员劝阻离开考场的。
(5)不服从监考人员管理,未按指定座位就座或强行调换座位的。
(6)考试结束后,不听从监考人员的告诫继续答卷的。
(7)在考场内吸烟、喧哗或有其他影响考场秩序行为,经劝告仍不改正的。
(8)偷看、互相交换试卷、传递纸条答案、抄袭他人答卷或让他人抄袭自己的答卷;冒名、顶替他人考试;带走或者销毁试卷的。
(9)使用通讯工具拍照、接收或传递考试信息的。
(10)答卷中被确认雷同的。
肇庆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
2013年9月
附件1:2013年肇庆市造价员考试培训中心考场安排表
附件2:关于2013年肇庆市造价员考试《工程计量与计价实务》科目工具用书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