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2011年造价员报名时间为3月28日-4月8日
湖南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文件
湘建价资〔2011〕09号
关于做好我省2011年度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
各市、州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各有关单位:
根据原建设部《关于由中国工程造价管理协会归口做好建设工程概预算人员行业自律工作的通知》(建标〔2005〕69号)、原建设部办公厅《关于统一换发概预算人员资格证书事宜的通知》(建办标函〔2005〕558号)、原湖南省建设厅《关于报送湖南省造价员资格管理机构的函》(湘建价函〔2005〕111号)和中国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关于印发〈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中价协〔2006〕013号)的规定和有关精神,我站委托湖南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以下简称省造价协会)组织2011年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资格统一考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原则
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资格考试按照《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资格考试大纲》,实行全省统一命题及统一组织考试。
二、考试科目及时间
2011年度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资格考试时间为2011年6月19日
上午:8:30-12:00工程计量与计价实务
下午:14:30-16:30工程造价基础知识
考试科目为《工程造价基础知识》和《工程计量与计价实务》(土建工程或安装工程),已取得省造价协会举办的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培训结业证书的学员可免试《工程造价基础知识》。考试使用《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资格考试大纲》和中国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主编《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基础知识》中的、二、三章内容及经湖南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2011年修编出版的《湖南省建设工程计价应用指南丛书》。购买新版考试教材时,请务必从正规渠道购买正版教材。各科目具体考试时间及考务工作计划详见《湖南省2011年度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资格考试工作计划》(见附件)。
三、报名及获得资格条件
1、报名条件
(1)工程造价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
(2)工程造价专业中专学历或者其他专业中专及以上学历,从事工程造价活动满一年;
(3)取得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举办的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培训班结业证书的;
(4)国家认可的全日制工程造价专业或工程管理专业(工程造价方向)的大专及以上学历应届毕业生。
2、报考人员必须一次考试全部通过,方可获得资格证书。
四、报名时间、地点及程序
1、考试报名采取网上报名、现场资格审查、现场缴费的方式进行。具体程序如下:
(1)报考人员须在2011年3月28日-4月8日登录湖南省建设工程造价信息网(www.hnccic.com),点击“执(从)业人员园地上”“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考试网上报名”进行报名。报考人员报名前需仔细阅读报考条件,按有关要求在网上填写本人真实报考信息,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数码电子证件照(照片需采用JPG格式,大小为10-20KB,像素高宽为170*130),确认所填信息准确无误后打印资格考试登记表(此表一经打印则不能进行修改)。
(2)报考人员网上报名成功后,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考试报名申请表,(要求免试《工程造价基础知识》科目的,应提供省造价协会发放的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培训结业证书原件)。在由报考人所在单位根据报考条件对其进行初审,合格者由单位签署意见,加盖单位行政公章,符合报名条件的应届高校毕业生统一由高校签署意见,并加盖高校行政公章。
(3)各市、州报考人员请于4月12日-4月14日到各市、州造价管理站进行资格审查和现场缴费。省直和中央在长单位报考人员于:4月12日至4月15日在省造价管理总站(长沙市桔园路125号)一楼101室进行资格审查和现场缴费。各市、州造价管理站需做好所属地区资格审查通过人员的信息上报工作,报送省造价协会的时间为:4月18日-21日,咨询电话:0731-85657473、85662055。
(4)打印准考证:通过现场资格审查并缴费的应试人员请于6月13日至16日登录湖南省建设工程造价信息网打印本人准考证(使用A4纸打印),在考试当天应试人员须持本人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原件,按准考证上指定的时间和地点参考。在规定时间内未打印准考证而影响参加考试的,责任由应试人员自己承担。
2、凡符合报名条件的应届毕业生的高校请于2011年3月26日前办理备案手续,省直各高校到省造价协会办理;市、州所属高校到各市、州造价管理站办理。已备案的高校不须重复办理。
五、工作要求
各市、州造价站及各高校在资格审查时,要认真核对考生身份,严格掌握报考条件,对弄虚作假者要严肃查处。对符合免试科目条件人员,须在其《湖南省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资格考试报名申请表》上签署“同意免试基础知识科目”初审意见,并由审核人签名或盖章。我站将在资格审查时对各市、州报考人员进行审查,凡不符合报考条件而通过考试的人员,一经查实,将取消其资格并追究有关单位当事人的责任。
六、考试收费
按省物价局批准的收费标准,每人每科收取考务费60元。考务费在现场确认及资格审查时收取。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现场资格审查和缴费的报考人员视为自动放弃报名考试。
七、证书发放
凡经过统一考试合格者,将颁发《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资格证书》及专用章,凭身份证领取;应届毕业生凭身份证和毕业证领取。
八、考试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参考时,可携带钢笔或圆珠笔、2B铅笔、橡皮和计算器。答题用草稿纸由考试部门统一发放、回收。
2、“工程计量与计价实务”科目为主观题,在答题纸上作答,“工程造价基础知识”科目为客观题,在答题卡上作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