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扬州造价员考试报名通知
关于做好我市2015年度全省建设工程造价员考试报名有关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建设局(建管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2015年度全省建设工程造价员考试有关事项的通知》精神,为做好我市2015年度全省统一组织的建设工程造价员考试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领导
1.考试工作由市城乡建设局组织宣传处会同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共同组织。具体考务工作由市建设培训中心协助承办。
2.各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造价管理机构具体负责本地区报考人员资格审核、考务组织及培训协调相关工作。
二、考试设置及时间
1.建设工程造价员考试分土建、安装、市政、装饰4个专业;初级、中级、高级3个等级。每名考生只能报考一个专业。
2.考试设《工程造价基础知识》和《工程计量与计价实务》2个科目。
《工程造价基础知识》为闭卷考试,试题为客观题,满分100分。
《工程计量与计价实务》分土建、安装、市政、装饰4个专业,初级、中级、高级3个等级。该科目为开卷考试,试题由主观题和客观题组成,初级满分100分,中、高级满分120分。
3.考试时间:2015年11月7日上午9:00~11:00:工程造价基础知识;下午13:00~16:00:工程计量与计价实务(土建、安装、市政、装饰)。
三、免考条件
1.持有本省颁发的造价员证书可以免考《工程造价基础知识》。
2.持有外省或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资格证书》报考人员,需先转入江苏后,方可免考《工程造价基础知识》。
四、报考条件
1.无本省颁发的造价员证书者(以下简称“无证人员”),只能报考初级专业,并且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普通高等学校工程造价专业、工程或工程经济类专业毕业生或在校生;
(2)工程造价专业、工程或工程经济类专业中专及以上学历;
(3)其他专业的中专及以上学历,从事工程造价业务满1年(需提供工作单位证明和社保等证明材料)。
2.报考中级专业应具备条件:
持有本省颁发的初级专业造价员证书,可直接报考中级专业,并可跨专业报考。
3.报考高级造价员应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取得中级造价员证书4年以上;
(2)具有有关部门颁发的高级技术职称证书。
五、报名方式及流程
1.报名方式
造价员考试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无证人员在本人工作单位(或工作、学校)所在的管辖市及管辖区县报名;已有造价员证者须在原管辖市及管辖区县报名。
2.报名流程
(1)登录系统。已有本省造价员证书人员登录“江苏工程造价信息网”(www.jszj.com.cn),在“造价员管理系统”直接输入用户名(身份证号)和密码进入系统“资格报考”栏目填写报考相关信息;无证人员则在网站“初次报考造价员资格申请密码”栏,按系统提示申请密码后方可进入系统填写报考相关信息。
集体报名的,在同一台电脑上同时只能打开1个考生的报名窗口填报信息,不能同时打开多个考生报名窗口,以免导致信息错误关联。
(2)填报信息。填报和更新考生基本信息,报考条件有从事造价工作年限和业绩要求的,需在系统更新或填报工作经历、工作业绩。
(3)上传资料。上传或更新身份证、学历证书、技术职称证书等扫描件。
(4)打印申请表。网上提交申请,打印申请表,签字盖章。在校生以及2015年毕业且尚未落实工作单位的考生,工作单位暂时可填就读院校,申请表无须盖学校章。
(5)现场审核。携带相关书面材料到所在县(市、区)造价管理机构进行现场审核。
(6)打印准考证。审核通过,编排准考证号和考场号,系统管理员开通网上在线打印准考证程序,考生进入系统自行打印准考证。
六、现场审核需提供的材料
1.无证人员需提供以下材料:
(1)《江苏省建设工程造价员考试报名表》原件1份;
(2)身份证原件;
(3)学历证书原件(尚未拿到学历证书的可提供学生证);
(4) 其他专业的中专及以上学历,需提供从事工程造价业务满1年的工作单位和社保等证明材料)。
2.持有本省造价员资格证者需提供以下材料:
(1)《江苏省建设工程造价员考试报名表》原件1份;
(2)业绩和从事工程造价工作年限证明在报名表中已体现,不需另附材料;
(3)报考高级造价员的,需提供高级技术职称证书原件。
以上各种证件不需提供复印件,原件现场审核后当即退还。
七、时间安排
1.网上报名时间为8月20日至9月20日。
2.市区现场审核时间为9月21日至9月28日,各县(市、区)集中审核时间为9月29日至9月30日,逾期不再受理。
八、考试教材
本次考试使用的辅导教材、考试大纲根据2013版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和2014版江苏省建设工程计价定额新修编。2014新版考试辅导教材包括:
1.《工程造价基础理论》(各专业通用);
2.《建筑及装饰工程技术与计价》(土建装饰专业用);
3.《安装工程技术与计价》(安装专业用);
4.《市政工程技术与计价》(市政专业用);
5.《江苏省建设工程造价员考试大纲》(在“江苏工程造价信息网”下载)。
九、收费标准
报名考试费用按苏价函〔2009〕76号、苏财综〔2009〕57号文件规定收取。标准如下:
1.报名费:每人每专业10元;
2.考试费:“理论”科目60元;“案例”科目每专业70元。
十、其他事项
1.按照“考培分开”和“个人自愿”原则,本市不强制培训与报名挂钩。为方便考生,市城乡建设局推荐具备办学资质、收费资格,且具有优良师资队伍和良好社会信誉的市建设培训中心为广大考生提供考前培训服务。同时也提醒报考人员警惕社会不规范培训机构的欺诈行为。培训收费须有本市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依据。培训咨询服务电话:87921970,87343467。
2.请各考生在填报个人信息时务必填写各自的手机号码以便接受相关考务信息,凡填报相同手机号码的考生将作为初审不合格人员予以退回,各单位可集中本单位报考人员的资料进行现场审核。
3.原网上报考系统中实行区(县)受理初验、省辖市复核两级流程的,原则上不得改变。各县(市、区)造价管理机构联系电话:市区:87965010,仪征:83417846,江都:80803859,高邮:84069817,宝应:88992860。
4.考试合格后,无证人员交1张1寸近期免冠照到指定受理点,由造价管理机构统一制作证章;已有造价员证书者携原证书到指定受理点补登专业等级并更换印章。详细流程可登录“江苏工程造价信息网”查询“2015年江苏省造价员考试网上操作指南”。
5.各县(市、区)建设主管部门、造价管理机构要加强对造价员考试工作的管理和监督,对涉及此项工作的人员进行遵章守纪教育,严防徇私舞弊、泄题和泄露考生信息等违纪违规行为发生。
特此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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