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包头地区造价员年检通知
关于2013年度包头地区造价员年检的通知
包建造〔2013〕第23号
各相关单位造价员:
为加强造价员队伍建设和人员实时信息管理,掌握我市造价员执业报考,根据《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管理办法》(中价协【2011】021号)有关规定,现就2013年度包头地区造价员年检工作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年检对象:2010年及2010年之前取得造价员资格证书且报名参加2013年8月5号造价员继续教育的造价员。
二、年检时间地点安排:
1、时间:2013年9月16日至2013年9月30日;
2、地点:包头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826室。
三、年检要求:
1、必须携带本人造价员资格证书;
2、必须携带2013年8月5日造价员继续教育听课证,未参加继续教育的造价员不予年检;
3、有原证书注册单位与现工作单位不符者,须于年检前办理单位变更手续方可年检;
4、在规定期限内,所有未进行年检的造价员,逾期不再办理补验,请各位造价员相互转告。
联系电话:0472—5243940
二〇一三年九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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