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四川造价员考试报名时间7月1日-8月14日
川建价师协[2009]09号
关于2009年度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资格考试的通知
各市、州造价站,各有关单位:
根据《四川省<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管理暂行办法>实施细则》(川建价师协[2007]05号)以及关于修订《四川省<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管理暂行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川建价师协[2008]10号)和《四川省<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资格考试大纲>》(川建价师协[2007]08号)的规定,经研究决定,2009年度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以下简称造价员)资格考试于2009年11月1日举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凡在四川省区域内的建设、设计、施工、监理、造价咨询、招标代理等单位(企业)以及管理部门中从事造价工作的人员均可申请参加造价员资格考试。
二、已取得造价员资格需报另一专业者,在坚持一人一证且只能在一个单位执业的前提下,允许报考另一专业。
三、凡报考无“审核”权造价员,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一)工程造价专业中专及以上学历。
(二)其它专业中专及以上学历,从事工程造价工作满一年或具有初级以上(含初级)技术经济职称。
四、报考有“审核”权造价员,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一)取得造价员资格证书。
(二)具有中级以上(含中级)工程技术经济职称。
五、考试报名注意事项:
(一)申请参加考试的人员,应先在四川造价信息网上报名,网址为:http://link.233.com/21480。
(二)报考人员填报网上报名信息后,还应打印“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资格考试报名表(各市、州为一式2份,在省造价协会报名的为1份),并加盖所在单位公章。
(三)报考人员携带“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资格考试报名表、免冠一寸照片4张(其中2张贴在申请表照片格内)。报考无“审核”权的,需携带学历证书、身份证、职称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原件审核后退回);报考有“审核”权的,需携带造价员资格证、身份证、职称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原件审核后退回);到所在市、州造价站进行审核。
六、考试专业及范围
(一)考试分土建、安装两个专业,其中安装闭卷试题涉及安装专业的全部知识,安装开卷试题的编审题分“电气”和“管道”,考生可根据自己的情况选答其一。
(二)考试范围
1.《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基础知识》,中国计划出版社出版。
2.2009年《四川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定额》。
3.《工程量清单项目特征描述指南》,中国计划出版社出版。
4.《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国标GB50500—2008)。(可在各地书店或各市、州造价站购买)
5.财政部、建设部印发的《建设工程价款结算暂行办法》。
6.《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使用法律问题的解释》。
7.四川省造价工程师协会印发的《四川省<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管理暂行办法>实施细则》(川建价师协[2007]05号)以及关于修订《四川省<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管理暂行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川建价师协[2008]10号)。
七、报名及考试
(一)网上报名时间:2009年7月1日—8月14日。
(二)考试资格审查及发准考证时间:2009年7月6日—8月20日(节假日除外)。
(三)报名地点:各市、州工程造价站,省属和中央在蓉单位直接到省造价工程师协会(星辉东路8号5楼507室)报名。
(四)考试时间:2009年11月1日,上午9:00至11:00闭卷考试,下午13:00至16:00开卷考试。
八、其他要求
(一)各市、州工程造价站按照本通知一至四项的规定和第五项的要求对申请参加资格考试者进行审查。
(二)工程造价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的应届毕业生可申请免试《工程造价基础知识》(即闭卷部分)。
(三)报考人员考试时,必须持准考证、身份证,经核对无误后方能进入考室。
(四)闭卷考试用2B铅笔在答题卡上填涂。
九、考试合格名单于11月23日通知各市、州造价站,并在四川造价信息网上公布。从2010年1月12日起办理合格人员注册。
十、考试报名费:闭卷考试每人60元;开卷考试每人120元。
联系人:郑川蓉
联系电话:028—833140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