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四川普通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报考造价员考试补充通知
关于普通高等院校工程造价专业应届毕业生报考2012年度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资格考试的补充通知
各市、州工程造价站及有关院校:
我会川建价协[2012]23号文发出后,一些高校询问工程造价专业应届毕业生考试事宜,现根据中价协《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管理办法》及《四川省〈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对普通高等院校工程造价专业应届毕业生报考无“审核”权造价员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设有工程造价专业并有2013年夏季毕业生的学校,如要组织学生参加2012年度工程造价员资格考试的,可自愿向我会提出书面申请,申请应附国家教育部或四川省教育厅同意设立工程造价专业的批复及其招生计划、学校对该专业的课程设置及学时等。
学校书面申请截止时间为2012年9月29日。
二、提出申请的学校经我会派员到校实地考核并批准同意后,由学校组织本校工程造价专业应届毕业生自愿报考。
三、学校报名从我会批复同意日期起至2012年10月31日止。
四、报名结束后学校应向我会提交考生考试报名表及考生花名册,考生花名册应包括考生姓名、性别、身份证号码,报考专业(土建或安装)等。
考试报名表及考生花名册应加盖学校公章。
五、造价员资格考试统一于2012年12月23日举行。工程造价专业应届毕业生免试闭卷考试,只参加下午13:00至16:00《建设工程计量与计价》开卷考试。
六、我会只向工程造价专业应届毕业生考生收取考试报名费130.00元整,其中:120.00元为开卷考试费用,10.00元为考试合格资格证书费。除此之外我会不再向考生收取其他任何费用。
七、学校负责本校考室设置及监考,每考室考生30人。届时我会将派人巡考。有关考试的其他事项按我会《关于2012年度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资格考试的通知》(川建价师协[2012]21号)执行。
八、考试结束后,各校务必在12月24日中午12:00以前将封装好的本校试卷送至指定的阅卷地点。
九、考试阅卷结束后,我会将通知学校考生合格名单。待学校确认考试合格的考生取得毕业资格后,由我会发给考生考试合格资格证书。
联系人:黄琳联系电话:028-83332590
四川省造价工程师协会
2012年9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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