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新疆造价员考前资格审查有关事宜的通知
新建价协[2010]18号
关于2010年度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考前资格审查有关事宜的通知
各地、州、市工程造价管理机构(站)、各有关单位:
按照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2010年度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资格考核换证工作的通知》(新建标函[2010]22号)的文件要求,受厅委托,为切实做好我区2010年度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考前资格审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报考条件
凡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恪守职业道德,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均可申请参加全国造价员资格考试:
1、工程造价专业,中专及以上学历;
2、其他专业,中专及以上学历,从事工程造价业务满一年(从业年限以取得概预算人员上岗证时间为准);
3、已取得行业部门颁发的专业工程《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资格证书》需专业增项的人员;
4、2009年度报考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未合格人员。
造价员不得同时受聘于两个或两个以上单位,报名时应如实填写个人信息。
二、提交资料
本次报考全国造价员资格审查时间为10月15日-10月30日。
报考全国造价员资格审查应提交如下资料:
1、《2010年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执业资格考试资格审查表》(附表1)(一式两份);
2、从业单位证明、个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相关学历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原件核对后退还本人);近期一寸免冠彩照三张;
3、符合报考条件2、3的人员还需提交概预算人员上岗证或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资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原件核对后退还本人);
4、符合报考条件4的人员需提交《2010年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执业资格考试资格审查表》(附表1)(一式两份);近期一寸免冠彩照三张及2009年度准考证。
申报人员请在规定时间内将所需资料提交至当地工程造价管理机构(站)进行考前资格初审。
三、费用
报考全国造价员资格审查时每人需交纳70元咨询服务费。由各地、州、市工程造价管理机构(站)代收,缴至新疆工程造价管理协会。符合报考条件第4条人员不需交纳咨询服务费。
四、其它事宜
请各地、州、市工程造价管理机构(站)按照上述要求,认真做好2010年度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考前资格初审工作。务必于2010年11月5日前将初审材料及《2010年度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从业资格考试资格初审汇总表》报送新疆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经协会复审后报厅标准定额处。
按照厅《关于开展2010年度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资格考核换证工作的通知》(新建标函[2010]22号)的文件规定,未经资格审查者,不得报名考试。
联系人:李贞贤赵卫红
联系电话:0991-88740018874298
新疆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