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2011年造价员考试通知
关于开展全区2011年度《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从业资格考试工作的通知
新建价协[2011]22号
各有关单位:
根据中国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管理暂行办法》,结合全区近年来建筑市场的需求情况,经研究,定于今年12月份组织开展全区2011年度《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从业资格考试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归口管理
根据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由自治区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归口做好建设工程造价员自律工作的通知》(新建标[2011]6号)的文件要求,全区《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以下简称造价员)从业资格由新疆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统一管理。
造价员实行登记从业管理制度。通过资格考试合格者颁发《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资格考试合格证书》。取得资格考试合格证书的人员,须经申报登记,符合登记条件的,核发资格证书和从业印章。
二、报考条件
凡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恪守职业道德,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均可报名参加《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资格考试:
(一)工程造价专业中专及以上学历;
(二)其他专业中专及以上学历,从事工程造价业务满一年(从业年限以取得概预算人员上岗证时间为准);
(三)已取得行业部门颁发的专业工程《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资格证书》需增项专业的人员。
造价员不得同时受聘于两个或两个以上单位,报名时应如实填写个人信息。
三、考试科目
全区《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资格考试采用全国统一考试大纲、考试科目。通用专业为土建工程和安装工程专业;通用考试科目为工程造价基础知识。
四、免试条件
具有工程造价专业大专及大专以上学历的应届毕业生可申请免试《工程造价基础知识》。
五、考试报名及考前培训
考试报名及考前培训工作由自治区建设职工教育培训中心承办。具体培训、考试报名事宜其另行通知。考前培训,按照自愿参加的原则进行。
培训教材为中国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编制的《工程造价基础知识》和新疆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编制的《新疆建设工程造价员培训讲义-2011版》。
六、其它
自治区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联系人及电话:李盛芳
180992202320991-88740018874298(传真);
自治区建设职工教育培训中心联系人及电话:李安
0991-8844391。
网址:新疆工程造价信息网(link.233.com/11002)造价协会栏目
新疆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
二○一一年十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