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新疆造价员考试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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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全区2012年度《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从业资格考试工作的通知
新建价协[2012]27号
各有关单位:
根据中国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管理办法》及《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经研究,定于今年12月份组织开展全区2012年度《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从业资格考试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归口管理
根据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由自治区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归口做好建设工程造价员自律工作的通知》(新建标[2011]6号)的文件要求,全区《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以下简称造价员)从业资格由新疆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统一管理。
二、报考条件
凡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恪守职业道德,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均可报名参加《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资格考试:
(一)普通高等学校工程造价专业、工程或工程经济类专业在校生;
(二)工程造价专业、工程或工程经济类专业中专及以上学历;
(三)其他专业,中专及以上学历,从事工程造价业务满一年(从业年限以取得预算人员上岗证时间为准);
(四)已取得行业部门颁发的专业工程《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资格证书》需增项专业的人员。
造价员不得同时受聘于两个或两个以上单位,报名时应如实填写个人信息。
三、考试科目
全区《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资格考试采用全国统一考试大纲、通用专业和考试科目。通用专业为建筑工程和安装工程专业;考试科目为: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基础知识、工程造价法律法规、专业工程计量与计价。
四、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申请免试《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基础知识》
(一)普通高等学校工程造价专业的应届毕业生;
(二)工程造价专业大专及其以上学历的考生,自毕业之日起两年内;
(三)已取得资格证书,申请增项专业的考生。
五、考试报名及考前培训
(一)造价员资格考试成绩实行滚动制,在两年内有效。上一年度考试末通过人员,须携带本人上年度《考试成绩通知单》及准考证等,报名参加本年度造价员考试。
(二)考试报名及考前培训工作由自治区建设职工教育培训中心承办。具体培训、考试报名事宜由其另行通知。考前培训,按照自愿参加的原则进行。
(三)培训教材为中国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编制的《建设工程造价基础知识》;新疆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编制的《新疆建设工程造价专业人员继续教育培训讲义—11G101平法基础知识》和《工程造价政策文件选编(2012版)》。
联系人及电话:
新疆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李盛芳
0991-8874001180992202328874298(传真);
自治区建设职工教育培训中心阿丽娅
0991-8853196。
网址:新疆工程造价信息网(www.xjzj.com)造价协会栏目
新疆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
二○一二年十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