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新疆2013年造价员初始登记前培训班的通知
关于举办2013年度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初始登记前培训班的通知
新建价协[2013]16号
各地州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协会联络站)、有关单位:
按照《关于开展我区2013年度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初始登记工作的通知》(新建价协【2013】15号)文件要求,为加强我区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管理,规范造价员从业行为,提高专业技术水平,做好造价员从业资格初始登记工作,协会将于5月底举办2013年度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初始登记前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加人员
凡我区2013年参加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从业资格考试成绩合格人员,及上年度参加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从业资格考试合格逾期登记人员,均应参加本次初始登记前培训。
二、培训内容
1、学习宣贯《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管理办法》(中价协【2011】021号);《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管理办法>实施细则》(新建价协【2012】07号);
2、全国建设工程造价从业人员职业道德教育;从业行为准则和规范;
3、国家、自治区及中价协有关部门印发的工程造价管理相关文件;
4、有关造价员初始登记的程序和要求。
三、培训方式、时间及地点
1、本次培训免收培训费。每期1天(10学时),共为3期。
分期培训人员及时间详见附件2。
期,5月31日(周五);
第二期,6月1日(周六);
第三期,6月2日(周日)。
2、上课时间:
①签到:9:00-10:30;
②上课:10:30-13:0015:00-17:00。
3、培训地点:新疆建设大厦9楼会议室(乌鲁木齐市红山路38号),服务总台电话:0991-8834888。
四、报名及要求
报名参加培训人员需按照《参加培训人员分期安排表》(附表2)的安排,于5月20日-30日将填写的回执表(附件1)传真至协会秘书处,传真:0991-8874001。每期300人,额满后延续到下一期。
参加培训学习时务必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签到确认身份后方可参加培训学习。
联系人:赵卫红
电话:0991-88530758874001(传真)
新疆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
二〇一三年五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