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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2011年工程造价员考试监考守则

来源:233网校 2011年4月1日

监考守则源:www.examda.com
—、监考人员要认真做好考场监督、检查工作,严肃认真地维护考场纪律,保证考试工作的顺利进行。
二、必须佩戴监考标志,严格按照工作程序进行操作,认真做好本考场试卷的领取、发放和回收工作,确保试卷、答题卡(卷)如数回收。严禁任何人将试卷、答题卡(卷)及草稿纸带出考场。
三、认真宣读《考场规则》,提醒考生不得将手机、资料、提包等规定以外的物品带至座位。
四、认真检查和核对本考场考生的准考证、身份证号和座位号等,如有疑问应立即报告主考予以处理。
五、严禁无佩戴监考、巡视、主考等考试工作牌证的人员进入考场。
六、掌握本考场缺考情况,并按照要求填写《考场情况记录表》。
七、不得宣读试题,对试题内容不作任何解释考试大-中国教育考试门户网站(www.Examda。com)
八、严格考场管理,在考场内来回巡视,发现考生有违纪违规行为时,应当立即制止,并将违纪违规等情况如实记入《考场情况记录表》,由两位监考人员签字认定,并告知违纪违规人员。问题严重的,应及时向主考报告。
九、遵守考试工作纪律,坚守工作岗位。不得在考场内使用手机、吸烟、打瞌睡、阅读书报和聊天;不得暗示考生答题;不得抄题、答题或将试卷传出考场;不得擅自提前或者拖延考试时间。
十、发现考生发病或者其他情况不能坚持考试时,应及时报告,妥善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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