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金华造价员考试报名时间3月19日-29日
金造人管(2012)1号
关于举行浙江省2012年度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资格(金华考区)考试的通知
各县(市、区)建设局,东阳建管局,金华、金东、金西开发区建设局:
根据《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管理办法》(中价协[2011]021号)、《浙江省<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管理暂行办法>实施细则》(浙造人管[2010]6号)和关于举行浙江省2012年度《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资格考试的通知(浙造人管[2012]1号)精神,现将2012年度《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资格考试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考专业
造价员资格考试科目为:《工程造价计价基础理论》(公共课)、《工程计价》(专业课)两科。其中《工程计价》按专业分为建筑工程、安装工程、市政工程、园林绿化及仿古建筑工程,报名时考生可选报其一。两科同时合格者方可取得造价员资格证书。
专业课考试内容为浙江省2010版计价依据,2008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各专业工程计价培训讲义(2012版),其中安装工程计价计算题均为必做题,不再细分专业选做。公共课考试内容为《工程造价计价基础理论》培训讲义(2011修订版)。
二、报考条件
凡遵纪守法,恪守职业道德者,无不良从业记录,年龄在60周岁(以本年度考试日期为准)以下,可按以下条件申请报考:
1.本省普通高等学校工程造价专业、工程或工程经济类专业应届毕业生(具体要求详见第四条考试报名的相关要求);
2.工程造价专业、工程或工程经济类专业中专及以上学历;
3.其他专业,中专及以上学历,从事工程造价活动满1年。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向管理机构申请免试《工程造价计价基础理论》:
1.普通高等学校工程造价专业的应届毕业生;
2.工程造价专业大专及其以上学历的考生,自毕业之日起两年内;
3.已取得造价员资格证书,申请其他专业考试(即增项专业)的考生。
4.已取得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或上年度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工程造价管理相关知识》、《工程造价计价与控制》两科合格者。
对于具有造价员、造价师资格,符合免考条件的考生,报名时需核对现报考单位与原造价员证书单位或造价师注册单位是否一致。
具有造价工程师资格的考生,考试合格后可取得造价员资格证书,但不参加从业登记,不核发从业专业章。
三、考试时间、考点的设置
1.考试时间:2012年5月27日(周日);
上午9:00—10:30 《工程造价计价基础理论》
下午13:30—16:30 《工程计价》
2.考点设置:考点另行通知(具体地点请关注金华造价网www.jhzj.cn的通知公告栏)。
四、考试报名
1.报名时间:网上报名:3月19日—3月29日;3月26日至3月30日网上报名人员现场确认。
2.报名方式:本次考试全部采用网络报名、现场确认的报名方式。
考生于3月19日-3月29日期间登录浙江造价信息网站(网址:link.233.com/24897)进行网上报名,按照要求如实填写报名表,扫描并上传本人相关资料原件(身份证、学历证明、一寸大头照、造价员资格证、造价工程师资格证或造价工程师考试相关科目合格成绩单,上传的扫描件大小控制在100KB以内),提交报考申请。考生请正确选择金华辖区。报考申请一旦递交,网上报名流程完成,报名信息不能再做修改,考生在递交前务必认真核对所填信息是否准确。
本次考试分新考和增项报考两类,考生只能选择其中之一进行报名。对于报考增项的考生,其报考单位必须与原造价员资格证书上的服务单位相一致。考生报名时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件必须一致。考生报名时填写的工作单位必须与所在单位加盖的公章一致。报名时,报考者要仔细阅读诚信承诺书,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合格资格。
网上报名通过后,考生必须进行现场确认。考生应按网上报名时的提示正确打印报名表,经所在单位签署审核意见(盖章)后集中于3月26日-30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00)到金华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市婺江东路66号望门楼东四楼)进行现场确认和交费,现场确认时,考生须提供如下材料:
(1)浙江省《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资格证书》考试报名表(网络报名后下载打印);
(2)申请人身份证及学历证书复印件(查验原件);
(3)申请人从事工程造价专业工作年限证明(原件),见附件2;
申请参加增项专业资格考试的人员,可用已有的造价员资格证书复印件(查验原件)代替本人学历证书;申请免试的人员须提供本人学历证书、学生证、学籍证明,或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或二个相关科目考试合格成绩证明等复印件(查验原件)。
对于我市行政区域内开设工程造价、工程或工程经济专业的普通高等学校,请于3月15日前,将开设上述专业的批文、课程设置情况、招生录取名单等相关资料报金华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经审核符合条件的应届毕业生凭学籍证明和学生证,由学校统一报名,参加本市考试。考试合格后凭毕业证书领取造价员资格证书。2011年度以前已申请备案的普通高等学校,应提供本届学生招生录取名单。
五、准考证打印
已完成现场确认的考生,请于5月21日-25日,登录浙江造价信息网,下载打印“准考证”等资料,并按“准考证”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凭本人有效期内的身份证(军官证、护照、临时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考试。
六、收费标准:考试收费标准为100元/人,其中工程计价70元/人,基础理论30元/人。
七、考试形式与答题要求
1.《工程造价计价基础理论》科目为闭卷试题,全部为客观题,卷面满分100分。一律在答题卡上用2B铅笔作答。考生只准携带黑色钢笔或签字笔、2B铅笔及橡皮、卷(削)笔刀、计算器及相关证件;《工程计价》科目为闭卷试题,由客观题和主观题组成,卷面满分100分。客观题一律在答题卡上用2B铅笔填涂作答;主观题须使用黑色钢笔或签字笔在答题卷上作答。考生只准携带黑色钢笔或签字笔、2B铅笔及橡皮、卷(削)笔刀、计算器、相关证件及与本专业相关的工具书,如相关定额、规范等。不得携带培训教材、讲义、模拟试卷、各类复印(翻印、盗印)的定额资料以及考生事先书写的任何资料、复印件。
2.允许携带的工具书清单如下:
①各专业工程预算定额:浙江省建筑工程预算定额(2010版)、浙江省安装工程预算定额(2010版)、浙江省市政工程预算定额(2010版)、浙江省园林绿化及仿古建筑工程预算定额(2010版)
②浙江省建设工程计价规则(2010版);
③浙江省建设工程施工费用定额(2010版);
④浙江省施工机械台班费用定额(2010版);
⑤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8);
⑥浙江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2010版)交底资料;
⑦园林绿化苗木生产与标准。
特别要注意:各类复印(翻印、盗印)的定额资料等,不得带入考场。
八、其他事项
1.金华考区的考试工作在金华市工程造价从业人员管理领导小组指导下进行。具体考试工作由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组织实施。
2.本次考试所用的工具书(定额、规范等)和培训讲义(工程造价计价基础理论、建筑工程计价、安装工程计价、市政工程计价、园林绿化及仿古建筑工程计价),请到金华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购买(联系电话:82313322)。
报名确认联系人:钱学民、王巧娟;电话:82303389。
附件:1、《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资格证书》2012年考试大纲
2、专业工作年限证明
金华市工程造价从业人员管理领导小组
二〇一二年三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