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从业印章格式更改通知
关于更改重庆市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从业印章格式的通知
渝建价协[2012]16号
各区县造价员归口管理机构:
为加强造价员从业印章和资格证书的管理,根据中国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发布的《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管理办法》(中价协[2011]021号)和《关于造价员从业印章和资格证书补充规定的通知》(中价协[2011]024号)的精神,重庆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结合重庆市实际情况向中国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请示后,现将从业印章和资格证书补充规定通知如下:
一、为规范从业印章的管理,将从业印章样式修改为:
(一)印章形状大小不变,颜色由红色改为蓝色原子印。
(二)印章内容包括:姓名、证书号、聘用单位名称、有效期。
(三)印章样式对比如下:
二、为使造价员能够按时参加验证,造价员取得资格证书,初次登记合格及办理验证等,协会将在“验证记录栏”中注明有效期,并加盖管理机构印章。
三、本通知自发布之日起执行。为做好与渝建价协[2008]3号文和新旧管理办法的衔接,对从业印章和资格证书仍在有效期内的,继续使用。凡2012年4月以后办理涉及印章、证书变更的(如跨地区或部门变更、验证等),均按本通知执行。
重庆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
二〇一二年三月二十三日
责编:zl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