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厦门市建设工程人工预算单价及有关问题的通知
关于发布厦门市建设工程人工预算单价及有关问题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客观反映建筑市场人工价格水平,解决目前我市建筑工程人工费偏低的状况,合理确定工程造价,根据《国务院关于解决农民工问题的若干意见》(国发〔2006〕5号)等文件精神,经商市发展与改革委员会、市财政局研究同意,现发布我市建设工程人工预算单价,并就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厦门市建设工程人工预算单价标准如下:
名 称 | 人工预算单价 |
土石方、拆除、搬运工程用工 | 46元/工日 |
建筑装饰工程用工 | 67元/工日 |
其他工程用工 | 57元/工日 |
三、我市发布的建设工程人工预算单价与我省现行建筑、装饰、市政、安装、园林绿化等各专业消耗量定额配套使用。列入综合单价的人工单价仍执行现行我省人工预算单价标准,我市发布的人工预算单价与现行我省人工预算单价的差额部分在“其他项目清单”中单独列项,只计取税金。同时取消原厦门市建设委员会《关于修改“两贴”费用标准、岛屿过渡费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厦建建〔2001〕51号)中有关特区“两贴”的规定。
由此,我市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表格相应作如下调整:《厦门市建设与管理局关于贯彻实施〈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8)有关事项的通知》(厦建建〔2010〕30号)附表8“其他项目清单与计价汇总表”中增列一项“人工单价厦门地区价差”一栏,取消附表9“规费、税金项目清单与计价表”中“两贴”一栏。
四、我市建设人工预算单价将根据市场实际情况不定期作相应的调整。
五、本通知自2010年11月1日起执行,有效期1年。交通、水利等其他专业工程可参照本通知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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