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补办2010年造价员资格证书验证工作的通知
穗建造价[2010]84号
广州市各有关单位:
今年上半年,我站已对2006年、2007年取得造价员资格证书的人员进行了验证,但至今仍有部分单位的造价员未能按时办理验证。现根据广东省造价协会《关于未参加2010年度省直属单位<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资格证书>验证有关事项的补充通知》(粤价协[2010]019号)的精神,经研究决定,对2006年及2007年已取得造价员资格证书而未能按时参加今年上半年造价员验证的人员给予补办验证手续。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补办验证时间:从2010年12月1日至2010年12月17日止(节假日不办公)。逾期不按要求前来办理验证的,将视为自动放弃并注销其《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资格证书》资格。
继续教育学时未达到规定者,可根据自身情况选择参加网络教育或者面授任意一种继续教育方式学习。
二、补办验证地点
广州市华乐路57号、华乐大厦(北塔)四楼、广州市建设职业培训学校培训部。
咨询电话:020-22266088、22266188
联系人:李老师林老师邓老师
三、验证资料及步骤
1、造价员将《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资格证书》、《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继续教育证书》原件交到所在单位人事管理部门;
2、各单位人事管理部门收齐证书后按要求统一填写《〈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资格证书〉验证申请表》(一式二份并加盖公章)和电子文档集中送到我站指定地点办理补办验证手续。
四、番禺区、花都区、从化市、增城市所属的造价员由当地工程造价管理机构负责补办验证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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