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2012年造价员资格证书验证和合格证书及印章领取通知
关于2012年度全省建设工程造价员
资格证书验证和资格考试合格人员证书及印章领取与启用的通知
各设区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局),华北石油管理局:
根据《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管理办法》要求,2012年我省相继组织开展了建设工程造价员资格证书验证和资格考试工作,确定了合格人员名单。为规范我省造价员资格证书及印章管理工作,参照其他省做法,决定对我省造价员原资格证书及印章上的记载内容进行补充完善,在资格证书上增加证书有效期,在印章上增加工作单位、专业、级别和有效期等内容,全省从本次造价员资格证书验证和资格考试合格人员开始,启用新资格证书及印章。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高度重视这项工作,明确专人负责,周密安排,及时通知相关企业或个人做好证章收集和领取工作,按时统一到省厅完成证章换取和发放工作。在对造价活动的日常监管工作中须查验新资格证书及印章使用情况,并及时处理违法违规行为,保障全省启用新资格证书及印章工作顺利开展。
二、请各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收齐并携带辖区内所有参加本次造价员资格证书验证的合格人员的旧资格证书及印章,务于2013年4月20日前到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建筑市场监管处,统一换取新资格证书及印章。未交回旧资格证书及印章者将不能领取新资格证书和印章。
在换取验证合格人员证书和印章的同时,统一领取辖区内所有参加本次造价员资格考试合格人员的资格证书及印章。
三、全省编号为“冀060XXXXXX”和“冀080XXXXXX”的造价员旧资格证书及印章,于2013年5月1日起作废并停止使用,同时启用新资格证书及印章。
联系电话:0311-87903933,87805256。
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2年3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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