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皇岛2013年造价员资格证书验证工作通知
秦皇岛市工程建设造价管理站
关于开展2013年度秦皇岛市建设工程造价员资格证书验证工作的通知
秦工程价字[2013] 26 号
各县区、市开发区造价管理站,北戴河新区建设工程服务中心,各有关单位:
按照《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管理办法》规定和省造价管理总站《关于开展2013年度全省建设工程造价员资格证书验证工作的通知》(冀建价监〔2013〕28号)要求,现将2013年度我市建设工程造价员资格证书验证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验证范围
(一)证书编号为“冀09×××××××、冀10×××××××”的造价员。
(二)已取得造价工程师资格证书的人员,不参加验证,应将造价员资格证书及从业印章交回。
二、验证时间
2013年8月30日—2013年9月22日(上午8:30—11:30,下午2:00—5:00),逾期不再受理。
三、验证内容
验证内容为造价员从事工程造价工作的业绩、从业行为、继续教育情况、职业道德等。申请人需提交以下资料:
(一)《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资格证书》复印件(验原件);
(二)《审核信息表》一式两份;
(三)2011~2013年度造价员继续教育学习合格证明;
(四)近三年内完成的两项工程造价业绩封面复印件(验业绩原件)。
以上资料一律用A4规格纸张,复印件盖单位公章,按顺序装入档案袋,档案袋外粘贴统一格式封面(见附件)。封面在秦皇岛工程造价网站(www.qhdgczj.com.cn)下载,填写内容一律打印,手写无效。
四、验证步骤
(一)申请人登陆中国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网站(www.ceca.org.cn),点击造价员管理系统-考生入口-河北报名考生入口,填写造价员验证信息,并打印《审核信息表》(一式两份),加盖所在单位公章;
(二)申请人将申报资料交由所在单位统一报所属市、县区造价管理站办理验证手续。
五、验证结果
验证结果分为合格、不合格和注销三种。验证结果可在中国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网站“造价员管理系统”中查询。
(一)造价员按照规定申请验证,资料齐全符合要求,验证审核合格后,由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换发新的资格证书和印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为验证不合格,应限期整改。
1.近三年内无工作业绩,且不能说明理由的;
2.近三年未按要求参加继续教育,或继续教育未达到合格标准的;
3.到期无故不参加验证的。
整改期限为20天,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整改并提供符合要求的整改资料,按验证步骤重新申报和审核。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注销资格证书及从业印章。
1.验证不合格且限期整改未达到要求的;
2.有不良从业行为记录的;
3.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资格证书和从业印章的;
4.其他导致证书失效的情形。
六、其他事项
各相关单位应按本通知要求及时通知本单位造价员参加验证,并对本单位的造价员验证申报工作负责。各县区造价管理站接到本通知后,要高度重视,严格把关,认真做好申报资料初审工作。
市属各单位将验证资料报送市造价站行业管理科,地址:西港路79号建设大厦803室。
造价员资格证书验证过程中遇到问题,请及时拨打咨询电话。
市造价站行业管理科电话:3661677
技术支持电话:010-82326699
2013年8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