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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江2014年造价员资格证书验证时间为5月1日-8月31日

来源:镇江工程造价信息网 2014年4月22日

  江苏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根据《江苏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办法》(省政府第66号令)、中价协《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管理办法》(中价协[2011]021号)和省造价总站《关于开展2014年我省建设工程造价员资格证书验证工作和修改专用章式样的通知》(苏建价站[2014]1号)等有关规定,决定从2014年5月1日起组织对全市造价员资格证书验证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所示,请各辖市(区)造价管理处、镇江新区建管处、各有关单位及个人了解清楚。
  一、验证范围
  凡我市持有江苏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颁发的《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资格证书》且证书编号前三位是苏06、苏07、苏08、苏09、苏10者,均需参加本次验证。
  二、验证受理
  验证受理时间从2014年5月1日起至8月31日止,分为二个批次受理:
  批次的验证时间为:2014年5月1日至2014年6月30日,申请人为继续教育课时修满,工作业绩符合要求,无违法违纪以及在工程造价从业中无不良行为记录者。
  第二批次的验证时间为:2014年7月1日至2014年8月31日,申请人为继续教育没有达到规定学时要求的。江苏省工程造价管理协会将于2014年5月开通造价员网络继续教育系统,届时未完成继续教育学时的人员可在网上进行相关学习,补足继续教育学时,以便参加第二批次验证。
  三、验证程序
  (一)造价员登录江苏工程造价信息网(www.jszj.com.cn)“造价员管理系统”,在“资格验证”栏填报验证信息和造价工作业绩信息,打印验证申请表,网上提交验证申请。如忘记个人登录密码,可以与市造价管理处联系。
  (二)申请人持造价员资格证书原件、继续教育证明、专业印章、验证申请表(表中已含工程造价业绩证明及所在单位盖章),到造价管理机构办理验证。镇江市区及镇江新区造价员验证直接到镇江市造价管理处办理,句容、丹阳、扬中、丹徒造价员验证工作由各辖市(区)造价管理处负责(具体联系方法详见附件),各辖市(区)造价管理处对所属单位的持证人员报送的资料进行初审后集中报送到镇江市造价管理处办理验证手续。单位有2名以上造价员的,由单位集中统一办理。对同时具有造价师资格的造价员,造价师继续教育学时证明予以认可。
  (三)市造价管理处在“造价员管理系统”中审核网上申报材料及书面材料,验证合格后在造价员资格证书验证记录栏内加盖“2014年验证合格有效期至2018年12月31日”印章,同时加盖“12~13年继续教育合格(20)”印章。
  (四)造价员专用章由镇江市造价管理处统一委托有资格的专业厂商刻制,成本费由造价员本人承担。在验证时收回旧印章,由造价管理机构集中销毁。
  (五)验证结果将在“镇江工程造价信息网”和《镇江工程造价信息》刊物上发布公告。对验证不合格的人员,应限期整改,整改期限为60天,逾期仍未达到整改要求的,统一上报省造价管理总站注销其造价员资格。

责编:lyz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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