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呼和浩特市造价员验证通知
根据《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管理暂行办法》中,关于“造价员每三年继续教育不少于30小时及每三年验证一次”的规定。我站定于2011年3月14日—4月15日,对2005年、2008年取得造价员资格证(初、中级)并于2009年完成继续教育培训的造价员进行验证工作。请造价员携带造价员资格证原件,在2011年4月15日前,到呼市造价站314(北)室办理验证手续。未参加2009年继续教育培训的造价员不予验证。在验证工作结束后,未按规定验证的造价员,资格证自行作废。
咨询电话:5976270595458259669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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