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编号“沪0631”、“沪0931”开头的造价员资格证书续期验证及换发从业印章工作通知
关于开展编号为“沪0631”、“沪0931”开头的
《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资格证书》续期验证及换发从业印章工作的通知
一、办理范围
编号为“沪0631”及“沪0931”开头的《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资格证书》。
二、受理方式
以单位形式办理,并携带单位介绍信。
三、提交资料
1.《上海市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续期登记申请表》一份(附件1);
2.《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资格证书》原件;
3.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从业印章;
4.申请人从2010年至2013年期间参加继续教育的有效合格证明材料,不少于40学时;编号为“沪0631”开头的造价员证书从未参加过验证的,需提交继续教育有效合格证明不少于70学时。(注:已使用过的继续教育证明不能再次使用;学时不够可至www.ceca.org.cn“造价员网络教育系统”中申请开通补学时,补学时播放时间至2013年12月31日止。)
四、费用
续期验证及更换印章费用:80元/人
五、受理时间
2013年9月16日起,每周一至周四办理(节假日除外)。
具体时间为上午9:00—11:30;下午13:30—16:30。
六、协会地址
黄浦区成都北路600号中华保险华盛大厦23楼
附件1:《上海市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续期登记申请表》
附件2:《关于2013年上海市建设工程造价员继续教育工作安排的通知》
上海市建设工程咨询行业协会
2013年9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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