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0年第1批二级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认定名单的公告(1705号)
广西壮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行政审批处公告第1705号
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修改〈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管理办法〉〈注册造价工程师管理办法〉的决定》(住房城乡建设部令第50号)及有关规定,现将自治区建设厅审查认定的二级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认定结果予以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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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2020年第1批二级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认定通过名单229人
广西壮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行政审批处
2020年9月11日
注:自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后,资格认定通过人员到自治区政务服务中心建设厅窗口领取证书;领取证书时需持《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部门服务事项受理通知书》、单位介绍信及本人身份证原件。资格认定不通过人员在“全国二级注册造价工程师管理系统-上报业务查询”中查询审查意见,同时申请人需重新申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