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福建造价员证书验证以及更换证书和从业印章等通知
各设区市造价站:
根据《福建省建设工程造价员管理实施细则》(闽建价[2012]7号)、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更换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从业印章的通知》(闽建筑函[2012]5号)以及省建设干部培训中心《关于开展2012年度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福建)继续教育工作的通知》(闽建培[2012]06号)等文件规定,现就开展2012年度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继续教育和验证以及更换造价员资格证书和从业印章等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加对象
(一)凡在我省从业的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除年满60周岁(计算至2012年12月31日)和已取得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者,其造价员资格证书及专用章自行失效外,其余人员均应参加验证。
(二)凡资格证书号以闽07开头的造价员,验证合格后一律换发新的造价员资格证书。
(三)验证合格的造价员,其持有的旧式造价员专用章一律换发成新样式的造价员从业印章。具有多个专业的,每个专业刻制一枚从业印章。
二、办理程序
(一)验证申请。造价员填写《2012年造价员资格证书验证及换发证章申请表》(详见附件1),经工作单位盖章同意后,由单位统一向属地造价管理机构申请。
(二)继续教育培训和考试。造价员在规定时间参加属地造价管理机构举办的继续教育培训并通过在线考试(继续教育安排另行通知)。
(三)办理验证手续,领取证章。造价员凭打印的继续教育在线考试合格证明,在指定时间内到工作单位所属的造价管理机构办理2012年造价员资格证书验证手续,换证换章的造价员同时领取新的证章。
三、费用
(一)2012年度全省建设工程造价员继续教育费用为170元(其中:继续教育培训费:120元,网络考试费:20元,资料费:30元);造价员从业印章委托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统一办理,代办费用为60元/枚。
(二)以上费用在报名申请时,由各设区市造价管理机构代为收取,发票在造价员办理验证手续及领取证章时统一发放。
四、其他事项
(一)为确保造价员从业印章上的工作单位与企业资质(执业)印章上的工作单位名称一致,申请人在《2012年造价员资格证书验证及换发证章申请表》的工作单位栏上必须填写总公司名称,不填写分支机构名称,并加盖总公司印章。具有分支机构的企业,由总公司统一办理验证及换证换章。
(二)申请人以往年度验证手续不全的,暂不受理继续教育和验证以及更换证章申请。
(三)各设区市造价站应填写《2012年造价员资格证书验证及换发证章申请汇总表》(详见附件2),并分别于下列日期之前,连同申请表一并报送省造价管理总站。其中汇总表应按“工作单位”排序,申请表应按照汇总表上的序号统一编号排序,电子文档电邮至fjzj123@126.com.
莆田、南平市、平潭综合实验区:2012年5月15日
三明、龙岩、漳州市:2012年5月31日
其余设区市:2012年6月15日
二〇一二年四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