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2014年造价员继续教育和证书验证补办工作
各有关单位:
按照中价协〔2011〕021号文件和《河南省建设工程造价员管理办法》(豫价协〔2006〕13号)的有关规定,2014年河南省注册造价工程师协会发布了豫价协〔2014〕7号和〔2014〕8号文件,对证书号豫10开头的造价员进行了继续教育和2014年审验。现对未能按要求参加继续教育和审验登记的人员,安排限期整改。整改时间过后,对继续不参加继续教育和审验登记的豫10开头造价员进行清库。
整改时间为:2015年7月24日至2015年8月30日。
报送资料截止日期为:2015年9月30日。
继续教育和审验登记完毕之后,携带资格证、会员证、继续教育合格证明(需盖上注册单位印章)、年检申请表(两份,需盖上注册单位印章)到市造价协会1911室办理相关手续。
造价协会
二〇一五年七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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