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市2014年见习造价员换证通知
关于开展沈阳市《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资格证书换证工作的通知
沈阳市各有关单位:
按照辽宁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关于开展《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资格证书换证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将我市换证工作的具体安排通知如下:
一、换证范围
凡我市企业持有造价员资格证书(土建、安装、水暖、电气、装饰专业)的人员,应到沈阳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换发新造价员资格证书。
已通过变更、补证、考试等方式领取新资格证书(新资格证书统一标注“有效期:2018年12月31日”字样)的人员 ,不在此次换证人员范围之内。
二、换证时间
我市本次换证工作分为两批次进行:(各单位可集中统一办理)
批2014年8月1日——8月29日(周六、日及法定节假日休息)
第二批2014年11月17日——12月19日(周六、日及法定节假日休息)
每日上午:9:00---11:00 下午:13:00-----16:30
三、换证条件
造价员需完成2007-2010年度和2011-2014年度造价员继续教育。
四、换证申报的资料
造价员资格证书换证需携带以下资料:
1.《辽宁省建设工程造价员资格证书申请表》一式一份;
2.近期一寸免冠证件照两张(粘在申请表上);
2.造价员资格证书(原件、复印件)及执业专用章;
3.2007-2010年度和2011-2014年度造价员继续教育合格证明各一份;
4.未办理单位变更的人员,可与换证同时办理。除携带上述材料外,还需提供办理造价员资格证书变更的相关材料(详见辽宁省《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管理办法》实施细则)。
五、新旧证书的使用时间
1.旧造价员资格证书,使用期限截止到2014年12月31日,2015年1月1日将停止使用。新造价员资格证书从换证之日起,有效期至2018年12月31日。
2.具有省直造价员资格证书的人员,应到省造价管理总站进行换发新造价员资格证书。
六、换证地点:
沈阳市和平区和平北大街41号201室资质管理科
咨询电话:024---22837038
公交线路:114、220、115、123、129、环路 和平北大街站下车;247、203、249、138 市自来水公司站下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