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上海造价员资格证书续期验证及更换从业印章通知
根据《全国建设工程咨询造价员管理办法》(中价协[2011]021号)《关于造价员从业印章和资格证书补充规定的通知》(中价协[2011]024号)及《上海市建设工程造价员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的文件精神,协会开展本市2012年度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资格证书续期验证及更换从业印章的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续期验证及换章办理范围
2008年1月1日至12月31日由协会颁发的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资格证书及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从业印章。(编号为“沪0831”开头的资格证和从业印章)
二、受理方式
采用书面资料申报的方式,由各单位集中统一办理续期验证及更换从业印章手续。
三、提交资料
1、《上海市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续期登记申请表》一份 (见附件1)。
2、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资格证书原件。
3、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从业印章。
4、申请人近三年内参加继续教育的证明材料(不少于30学时) (见附件2)。
四、费用
1、续期验证手续费:20/人
2、更换印章费:60元/人
五、受理时间及地点
1、受理时间:2012年10月15日至2012年12月31日(双休日、节假日除外)
上午 9:30 — 11:00 下午 13:00 — 16:00
2、受理地点:上海市西藏南路765号永惠大厦A座1903室(近方斜路)
3、联系人:杨婷婷 63456171 — 1011 蒋雯 63456171 — 0
附件:2、关于开展2012年度上海市建设工程造价员网络继续教育工作的通知
上海市建设工程咨询行业协会
2012年9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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