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2012年1月5日-2月9日办理的造价员变更、遗失的证章领取
2012年1月5日-2012年2月9日办理的全国造价员变更、遗失的领取证章通知
一、变更、遗失
附件名单内的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即日起请于每周五到省造价站综合科514室领取证章。
注意事项:为方便大家领取证章,请务必牢记姓名前的序号,领取证章时请报序号。
(1)市州内变更的人员须带上原执业专用章。跨市州变更、跨省(机构)变更的人员须带上一张本人一寸证件照及原执业专用章。
(2)遗失补办的人员须带上一张本人一寸证件照及未遗失的证或章。
附件:《2012年1月5日-2012年2月9日办理的全国造价员变更、遗失的领取证章》名单
省造价站综合科
2012年2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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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zl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