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次办理2011年云南造价员续期验证通知
关于再次办理2011年云南省造价员续期验证工作的通知
云建价协[2012]10号
各有关单位、各造价员:
2011年度造价员续期验证工作,云南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以下简称“省造价协会”)分别于2011年7月11日和2011年10月27日开展了续期验证工作,但至今仍有部份造价员续期验证不合格或未按规定参加续期验证。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标准定额处同意,省造价协会将再次进行续期验证的工作,现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办理对象
1.2011年续期验证不合格的;
2.2011年未办理续期验证的。
二、办理时间
2012年10月8日-10月31日。
三、办理程序
按《关于开展造价员续期验证的通知》(云建价协[2012]04号)文件中续期验证申请程序的要求办理。
四、在2007年-2011年期间继续教育合格学时累计低于40学时的造价员,需补充学习后方可参加续期验证工作。造价员继续教育合格学时查询请登录“云南省工程造价专业教育网络平台”(www.e-cost.cn,或从www.yncost.com进入)。需补充学习或对查询信息有疑义的人员,请于2012年10月8日~10月19日前与省造价协会联系(电话:0871-4171972)。
五、省造价协会将对此次延误续期验证行为,在造价员诚信信用档案中,记不良记录一次。
六、在本次规定的时间内仍未按要求提交申请或资料不齐全的造价员,按有关规定将注销其资格证书和从业专用章,并在云南省建设工程造价信息网予以公示。
云南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
2012年9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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