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造价员工程计价与法规讲议(二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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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索赔的计算
8.1费用索赔。
费用索赔的前提:必须符合合同规定的补偿条件和范围,在索赔值的计算中扣除合同规定应由承包人承担的风险和承包人自己失误所造成的损失;符合合同规定的计算方法;以合同报价作为计算基础,除合同有专门规定以外,费用索赔必须以合同报价中的分部分项工程单价、人工费单价、机械台班费单价及费率标准作为计算基础。
费用索赔一般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8.1.1人工费。
费用索赔中的人工费是指:完成合同之外的额外工作所花费的人工费用;非承包人原因导致的工效降低所增加的人工费用;超过法定工作时间加班劳动的加班费用,法定的人工费增长;非承包人原因工期延误导致的窝工费和工资上涨费用等。工作内容增加的人工费应按照计日人工费计算,而停工损失费和工作效率降低的损失费按窝工费(人工单价×60%)计算。
8.1.2机械费。
费用索赔中的机械费是指:完成额外工作增加的机械使用费;非承包人原因导致机械停工的窝工费;非承包人原因工效降低增加的机械使用费用等。可采用机械台班费、机械折旧费、设备租赁费等几种形式。工作内容增加的设备费按照机械台班费计算,机械是自有的,窝工费按机械台班×40%计算,机械是租赁的,设备费按机械租赁费计算。
例:某工程施工过程中,由于设计变更挖掘机工作量增加5个台班,承包人在结算时编报了增加工作量所引起的5个机械台班费用和5个人工费用,是否正确?注意:机械台班费用索赔中已包含机上工作人员的人工费。
8.1.3材料费。
费用索赔中材料费是指:由于索赔事项材料实际用量超过计划用量而增加的材料费;由于客观原因材料价格大幅度上涨;由于非承包人责任工期延误导致的材料价格上涨和超期储存费用。材料费用中应包括运输费、仓储费及合理的消耗费用。但如果因为承包人管理不善,造成材料损坏失效的,就不能列入索赔计价。
8.1.4保函手续费。
工程延期时,保函手续费相应增加。工程提前,保函手续费相应减少。
8.1.5利息。
利息的索赔通常有4种情况:拖期付款的利息;由于工程变更和工程延期增加的投资利息;索赔款的利息;错误扣款的利息等。
8.1.6保险费。
8.1.7管理费。
此项又可分为现场管理费和公司管理费两部分,由于二者的计算方法不一样,应区别对待。
现场管理费。是指承包人完成额外工程、索赔事项工作以及工期延长期间的工地管理费,包括管理人员的工资、办公费、交通费等。
公司管理费。是指工程延误期间增加的管理费。在国际工程施工索赔中,主要有三种计算方法:
按投标书中公司管理费的比例(3%-8%)计算;
按公司统一规定的管理费比率计算;
以工程延期的总天数为基础计算。
8.1.8利润。
一般来说,由于工程范围的变更和施工条件的变化引起的索赔(即由于业主的原因造成工程量增加、设计变更工程量增加和合同终止等),承包人可以列入利润。索赔利润的款项计算与原报价的利润百分比保持一致,既在原成本的基础上增加报价单中的利润率,作为该项索赔款的利润。
例:工程暂停的利润索赔是否列入利润损失?
一般不列入,对于工程暂停的利润索赔,由于利润通常是包括在每项实施的工程内容的价格之内,而延误工期并未因削减某些项目的实施,而导致利润的减少。因此,工程暂停的利润索赔很难列入利润损失。
8.2费用索赔的计算方法。
2.1实际费用法。常用的计算方法
以承包商为某项索赔工作所支付的实际开支为依据向业主要求费用补偿,仅限于由索赔事项引起的、超过原计划的费用,故也称额外成本法。需要注意的是不要漏项。
2.2总费用法。
也叫总成本法,是用索赔事件发生后所重新计算出的项目实际总费用,减去合同估算的总费用,其余额既为索赔费用。
2.3修正总费用法。
在总费用计算的基础上,去掉一些不确定的可能因素,对总费用进行相应的调整,使其更加合理。
8.3工期索赔
工期索赔应注意的问题。
3.1划清工期延误的责任。
划清工期延误属于谁的责任,发包人、承包人、双方责任还是不可抗力,分清责任比例,责任归属不同,处理办法和结果也不同。
3.2延误工作所处位置。
延误工作处于关键路线,肯定影响工期,处于非关键线路也可能会影响工期,当延误时间超过紧后工作的总时差,关键线路发生改变,影响工期。
共同事件引起的索赔问题按照优先原则处理,按先发生事件确定责任归属。
例:由于连续降雨累计1个月,导致原1个月完成的工作,2个月才完成,其中有半个月的日降雨量超过当地30年气象资料记载的强度。承包人要求工期索赔1个月是否合理?不合理,日降雨量超过当地30年气象资料记载的强度的半个月,属于不可抗力,是一个有经验的承包人无法预见的,应由发包人承担风险,工期顺延;另半个月的工期延误,是一个有经验的承包人可以预见的,由承包人承担风险。
8.4工期索赔的计算方法。
4.1网络图分析法。
网络分析方法通过分析索赔事件发生前后的网络计划,对比两种工期计算结果来计算索赔值。是一种科学的合理地分析方法,适用于各种索赔事件的索赔。利用网络图分析关键线路,关键线路上关键工作持续时间的延长,必然造成总工期的延长,则可以提出工期索赔;而非关键线路上的工作,在其总时差范围内延长,就不能提出工期索赔。
4.2比例计算法。
在实际工作中,索赔事件常常仅影响某些单项工程、单位工程、分部分项工程的工期,要分析它们对总工期的影响,可以采用更为简单的比例分析方法,既以某个技术经济指标作为比较基础,计算工期索赔值。
对于已知部分工程的延期时间:
以受干扰部分占合同总价的比例计算
总工期索赔=受干扰部分的工期拖延量*受干扰部分合同价/整个工程合同总价
对于已知额外增加工程量的价格:
以增加价格占合同总价的比例计算
工期索赔值=原合同总工期*增加的工程量的价格/原合同价格
实际工作中应注意此法不适用的情况:业主变更工程施工次序;业主指令采取加速措施;业主指令删减工程量或部分工程等。
(8)、索赔的计算
8.1费用索赔。
费用索赔的前提:必须符合合同规定的补偿条件和范围,在索赔值的计算中扣除合同规定应由承包人承担的风险和承包人自己失误所造成的损失;符合合同规定的计算方法;以合同报价作为计算基础,除合同有专门规定以外,费用索赔必须以合同报价中的分部分项工程单价、人工费单价、机械台班费单价及费率标准作为计算基础。
费用索赔一般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8.1.1人工费。
费用索赔中的人工费是指:完成合同之外的额外工作所花费的人工费用;非承包人原因导致的工效降低所增加的人工费用;超过法定工作时间加班劳动的加班费用,法定的人工费增长;非承包人原因工期延误导致的窝工费和工资上涨费用等。工作内容增加的人工费应按照计日人工费计算,而停工损失费和工作效率降低的损失费按窝工费(人工单价×60%)计算。
8.1.2机械费。
费用索赔中的机械费是指:完成额外工作增加的机械使用费;非承包人原因导致机械停工的窝工费;非承包人原因工效降低增加的机械使用费用等。可采用机械台班费、机械折旧费、设备租赁费等几种形式。工作内容增加的设备费按照机械台班费计算,机械是自有的,窝工费按机械台班×40%计算,机械是租赁的,设备费按机械租赁费计算。
例:某工程施工过程中,由于设计变更挖掘机工作量增加5个台班,承包人在结算时编报了增加工作量所引起的5个机械台班费用和5个人工费用,是否正确?注意:机械台班费用索赔中已包含机上工作人员的人工费。
8.1.3材料费。
费用索赔中材料费是指:由于索赔事项材料实际用量超过计划用量而增加的材料费;由于客观原因材料价格大幅度上涨;由于非承包人责任工期延误导致的材料价格上涨和超期储存费用。材料费用中应包括运输费、仓储费及合理的消耗费用。但如果因为承包人管理不善,造成材料损坏失效的,就不能列入索赔计价。
8.1.4保函手续费。
工程延期时,保函手续费相应增加。工程提前,保函手续费相应减少。
8.1.5利息。
利息的索赔通常有4种情况:拖期付款的利息;由于工程变更和工程延期增加的投资利息;索赔款的利息;错误扣款的利息等。
8.1.6保险费。
8.1.7管理费。
此项又可分为现场管理费和公司管理费两部分,由于二者的计算方法不一样,应区别对待。
现场管理费。是指承包人完成额外工程、索赔事项工作以及工期延长期间的工地管理费,包括管理人员的工资、办公费、交通费等。
公司管理费。是指工程延误期间增加的管理费。在国际工程施工索赔中,主要有三种计算方法:
按投标书中公司管理费的比例(3%-8%)计算;
按公司统一规定的管理费比率计算;
以工程延期的总天数为基础计算。
8.1.8利润。
一般来说,由于工程范围的变更和施工条件的变化引起的索赔(即由于业主的原因造成工程量增加、设计变更工程量增加和合同终止等),承包人可以列入利润。索赔利润的款项计算与原报价的利润百分比保持一致,既在原成本的基础上增加报价单中的利润率,作为该项索赔款的利润。
例:工程暂停的利润索赔是否列入利润损失?
一般不列入,对于工程暂停的利润索赔,由于利润通常是包括在每项实施的工程内容的价格之内,而延误工期并未因削减某些项目的实施,而导致利润的减少。因此,工程暂停的利润索赔很难列入利润损失。
8.2费用索赔的计算方法。
2.1实际费用法。常用的计算方法
以承包商为某项索赔工作所支付的实际开支为依据向业主要求费用补偿,仅限于由索赔事项引起的、超过原计划的费用,故也称额外成本法。需要注意的是不要漏项。
2.2总费用法。
也叫总成本法,是用索赔事件发生后所重新计算出的项目实际总费用,减去合同估算的总费用,其余额既为索赔费用。
2.3修正总费用法。
在总费用计算的基础上,去掉一些不确定的可能因素,对总费用进行相应的调整,使其更加合理。
8.3工期索赔
工期索赔应注意的问题。
3.1划清工期延误的责任。
划清工期延误属于谁的责任,发包人、承包人、双方责任还是不可抗力,分清责任比例,责任归属不同,处理办法和结果也不同。
3.2延误工作所处位置。
延误工作处于关键路线,肯定影响工期,处于非关键线路也可能会影响工期,当延误时间超过紧后工作的总时差,关键线路发生改变,影响工期。
共同事件引起的索赔问题按照优先原则处理,按先发生事件确定责任归属。
例:由于连续降雨累计1个月,导致原1个月完成的工作,2个月才完成,其中有半个月的日降雨量超过当地30年气象资料记载的强度。承包人要求工期索赔1个月是否合理?不合理,日降雨量超过当地30年气象资料记载的强度的半个月,属于不可抗力,是一个有经验的承包人无法预见的,应由发包人承担风险,工期顺延;另半个月的工期延误,是一个有经验的承包人可以预见的,由承包人承担风险。
8.4工期索赔的计算方法。
4.1网络图分析法。
网络分析方法通过分析索赔事件发生前后的网络计划,对比两种工期计算结果来计算索赔值。是一种科学的合理地分析方法,适用于各种索赔事件的索赔。利用网络图分析关键线路,关键线路上关键工作持续时间的延长,必然造成总工期的延长,则可以提出工期索赔;而非关键线路上的工作,在其总时差范围内延长,就不能提出工期索赔。
4.2比例计算法。
在实际工作中,索赔事件常常仅影响某些单项工程、单位工程、分部分项工程的工期,要分析它们对总工期的影响,可以采用更为简单的比例分析方法,既以某个技术经济指标作为比较基础,计算工期索赔值。
对于已知部分工程的延期时间:
以受干扰部分占合同总价的比例计算
总工期索赔=受干扰部分的工期拖延量*受干扰部分合同价/整个工程合同总价
对于已知额外增加工程量的价格:
以增加价格占合同总价的比例计算
工期索赔值=原合同总工期*增加的工程量的价格/原合同价格
实际工作中应注意此法不适用的情况:业主变更工程施工次序;业主指令采取加速措施;业主指令删减工程量或部分工程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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