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造价员考试复习必备:施工阶段的工程造价确定与控制
1、施工预算是施工企业为了适应内部管理的需要,按照项目核算要求,根据施工图纸,施工定额、施工组织设计,考虑挖掘企业内部潜力由施工单位编制的预算技术经济文件。
2、施工预算的编制方法:实物法、单位估价法。
3、“两算”是指施工图预算和施工预算。前者是发承包双方确定工程造价的依据,后者是施工企业内部控制工程成本的尺度。
4、施工预算的人工数量及人工费与施工图预算对比,一般要低6%左右。施工定额的材料损耗率一般都低于计价定额。
5、在工程项目的实施过程中,由于种种原因,常常会出现设计、工程量、计划进度、使用材料等方面的变化,这些变化统称工程变更。包括:设计变更、进度计划变更、施工条件变更以及原招标文件和工程量清单中未包括的“新增工程”。
6、无论哪一方提提出工程变更,均需由工程师确认并签发工程变更指令。
7、建设单位需对原工程设计进行变更,根据《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文本》的规定,发包方应不迟于变更前14天以书面形式向承包方发出变更通知。因变更导致合同价款的增减及造成的承包方损失,由发包方承担,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
8、施工中乙方不得擅自对原工程设计进行变更。
9、工程变更价款的计算方法:A乙方在工程变更确定后14天内,提出变更工程价款的报告,经工程师确认后调整合同价款。变更合同价款按下列方法进行:a合同中已有适用于变更工程师的价格,按合同已有的价格计算变得合同价款b合同中只有类似于变更工程的价格,可以参照类似价格变更合同价款c合同中没有适用或类似于变更工程的价格,由乙方提出适当的变更价格,经工程师确认后执行。B乙方在双方确定变更后14天内不和工程师提出变更工程报告时,可视该项变更不涉及合同价款的变更C工程师收到变更工程价款报告之日起14天内,应予以确造价员工程造价基础知识,工程计量与计价实务认,工程师无正当理由不确认时,自变更价款报告送达之日起14天后变更工程价款报告自行生效。D工程师不同意乙方提出的变更价款,可以和解或者要求合同管理及其他有关主管部门调解。调解不成可以起诉。E工程师确认增加的工程变更价款作为追加合同价款,与工程款同期支付。F因乙方自身原因导致的工程变更,乙方无权追加合同价款。
10、施工索赔是指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对于并非自己的过错,而是应由对方承担责任的情况造成产实际损失向对方提出经济补偿和(或)时间补偿的要求。
11、索赔是工程承包中经常发生的正常现象。
12、工程承包界将承包商向业主的施工索赔简称为“索赔”;将业主向承包商的索赔称为“反索赔”
13、索赔的性质属于经济补偿行为,而不是处罚。
14、索赔的原因:A由现代承包工程的特点引起B合同内容的有限性C应业主要求D各承包商之间的相互影响E对合同理解的差异。
15、索赔的条件:A客观性B合法性C合理性。
16、索赔意识:A法律意识B市场经济意识C工程管理意识。
17、按索赔发生的成因分:A增加(或减少)工程量索赔B地基变化索赔C工期延长索赔D加速施工索赔E不利自然条件及人为障碍索赔F工程范围变更索赔G工程拖期索赔H暂停施工索赔I终止合同索赔J设计图纸拖交索赔K拖延付款索赔L物价上涨索赔M业主风险索赔N特殊风险索赔O不可抗拒天灾索赔P业主违约索赔Q法令变更索赔。
18、按索赔的目的分:工期索赔、经济索赔。
19、按索赔的合同依据分:合同规定的索赔、非合同规定索赔、道义索赔。
20、按索赔的有关当事人分:工程承包同业主之间的索赔、总承包同分包商之间的索赔、承包商同供货商之间的索赔、业主与供货商索赔。
21、按索赔的处理方式分:单项索赔、综合索赔。
22、采用综合索赔的方式尽量避免,因为它涉及的争论因素太多,一般很难成功。
23、按索赔对象分:索赔、反索赔。
24、任何索赔事件的确立,其前提条件是必须有正当的索赔理由。对正当的索赔理由的说明必须具有证据,因为索赔的进行主要是靠证据说话。
2、施工预算的编制方法:实物法、单位估价法。
3、“两算”是指施工图预算和施工预算。前者是发承包双方确定工程造价的依据,后者是施工企业内部控制工程成本的尺度。
4、施工预算的人工数量及人工费与施工图预算对比,一般要低6%左右。施工定额的材料损耗率一般都低于计价定额。
5、在工程项目的实施过程中,由于种种原因,常常会出现设计、工程量、计划进度、使用材料等方面的变化,这些变化统称工程变更。包括:设计变更、进度计划变更、施工条件变更以及原招标文件和工程量清单中未包括的“新增工程”。
6、无论哪一方提提出工程变更,均需由工程师确认并签发工程变更指令。
7、建设单位需对原工程设计进行变更,根据《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文本》的规定,发包方应不迟于变更前14天以书面形式向承包方发出变更通知。因变更导致合同价款的增减及造成的承包方损失,由发包方承担,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
8、施工中乙方不得擅自对原工程设计进行变更。
9、工程变更价款的计算方法:A乙方在工程变更确定后14天内,提出变更工程价款的报告,经工程师确认后调整合同价款。变更合同价款按下列方法进行:a合同中已有适用于变更工程师的价格,按合同已有的价格计算变得合同价款b合同中只有类似于变更工程的价格,可以参照类似价格变更合同价款c合同中没有适用或类似于变更工程的价格,由乙方提出适当的变更价格,经工程师确认后执行。B乙方在双方确定变更后14天内不和工程师提出变更工程报告时,可视该项变更不涉及合同价款的变更C工程师收到变更工程价款报告之日起14天内,应予以确造价员工程造价基础知识,工程计量与计价实务认,工程师无正当理由不确认时,自变更价款报告送达之日起14天后变更工程价款报告自行生效。D工程师不同意乙方提出的变更价款,可以和解或者要求合同管理及其他有关主管部门调解。调解不成可以起诉。E工程师确认增加的工程变更价款作为追加合同价款,与工程款同期支付。F因乙方自身原因导致的工程变更,乙方无权追加合同价款。
10、施工索赔是指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对于并非自己的过错,而是应由对方承担责任的情况造成产实际损失向对方提出经济补偿和(或)时间补偿的要求。
11、索赔是工程承包中经常发生的正常现象。
12、工程承包界将承包商向业主的施工索赔简称为“索赔”;将业主向承包商的索赔称为“反索赔”
13、索赔的性质属于经济补偿行为,而不是处罚。
14、索赔的原因:A由现代承包工程的特点引起B合同内容的有限性C应业主要求D各承包商之间的相互影响E对合同理解的差异。
15、索赔的条件:A客观性B合法性C合理性。
16、索赔意识:A法律意识B市场经济意识C工程管理意识。
17、按索赔发生的成因分:A增加(或减少)工程量索赔B地基变化索赔C工期延长索赔D加速施工索赔E不利自然条件及人为障碍索赔F工程范围变更索赔G工程拖期索赔H暂停施工索赔I终止合同索赔J设计图纸拖交索赔K拖延付款索赔L物价上涨索赔M业主风险索赔N特殊风险索赔O不可抗拒天灾索赔P业主违约索赔Q法令变更索赔。
18、按索赔的目的分:工期索赔、经济索赔。
19、按索赔的合同依据分:合同规定的索赔、非合同规定索赔、道义索赔。
20、按索赔的有关当事人分:工程承包同业主之间的索赔、总承包同分包商之间的索赔、承包商同供货商之间的索赔、业主与供货商索赔。
21、按索赔的处理方式分:单项索赔、综合索赔。
22、采用综合索赔的方式尽量避免,因为它涉及的争论因素太多,一般很难成功。
23、按索赔对象分:索赔、反索赔。
24、任何索赔事件的确立,其前提条件是必须有正当的索赔理由。对正当的索赔理由的说明必须具有证据,因为索赔的进行主要是靠证据说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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