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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广东造价员考试复习必备:经济法律法规

来源:233网校 2013年2月12日
  6.筑工程发包的概念、种类、条件是什么?
  答:建设工程发包,是指建设单位采用一定的方式,在政府管理部门的监督下,遵循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择优选定设计、施工等单位的活动。建筑工程发包分为招标发包和直接发包两类。招标发包可以采取公开招标和邀请招标两种方式。下列建设工程应当采用公开招标或者邀请招标的方式发包:㈠政府投资的工程㈡行政事业单位投资的工程㈢国有企业投资或者控股的工程㈣集体企业投资或者控股的工程㈤利用外国政府或者国际金融组织赠款㈥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工程
  7、建筑工程承包的概念及承包的方式是什么?
  
答:建筑工程承包是指承包单位(勘察、设计、施工、安装单位)通过一定的方式取得工程项目建设合同的活动。
  (1)承包单位的资质管理。承包建筑工程的单位应当持有依法取得的资质证书,并在其资质等级许可的业务范围内承揽工程。禁止建筑施工企业超越本企业资质登记许可的业务范围或者以任何形式用其他建筑施工企业的名义承揽工程。禁止建筑施工企业以任何方式允许其他单位或个人使用本企业的资质证书、营业执照,以本企业的名义承揽工程。
  (2)联合承包。大型建筑工程或结构复杂的建筑工程,可以由两个以上的承包单位联合共同承包。共同承包的各方对承包合同的履行承担连带责任。两个以上不同资质等级的单位实行联合共同承包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低的单位的业务许可范围承揽工程。
  (3)工程分包。建筑工程总承包单位可以将承包工程中的部分工程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条件的分包单位;但是,除总承包合同中已约定的分包外,必须经建设单位认可。禁止分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工程再分包。
  禁止承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全部建筑工程转包给他人,或将其承包的全部建筑工程肢解以后以分包的名义分别转包给他人。
  8、无效经济合同的概念和法律规定?
  答:所谓无效经济合同,是指不具备有效经济合同条件,国家不予承认和不受法律保护的合同。无效经济合同,从订立的时候起,就没有法律约束力。二、无效经济合同的条件(一)属于下列情况之一的合同无效:1.一方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2.恶意窜通,损害国家、集体或第三方利益。3.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4.损害社会公共利益。5.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规定。
  9、经济合同变更和解除的条件是什么?
  答:①原以存在有效的合同关系②须有合同的内容变化③合同的变更须依当事人的协议或法院、仲裁机构的裁决。
  10、济合同担保的概念?担保方式有哪些?
  答:合同担保是依照法律规定或当事人约定而设立的确保合同义务履行和合同权利实现的法律措施.担保方式:①一般担保和特别担保②人的担保、物的担保和金钱的担保③法定担保和约定担保④原担保与反担保
  11、违反经济合同的责任形式有哪些?经济合同纠纷的解决方式有哪几种?
  答::违反经济合同的责任形式有:(1)违约金。又称惩罚性违约金。(2)赔偿金。赔偿金应在明确责任后10天内偿付,否则按逾期付款处理。(3)继续履行合同的义务。经济合同纠纷解决方式有:当事人协商或调解解决、申请仲裁机构仲裁、人民法院起诉
  12、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的概念?
  答:建筑工程合同是指建设单位(业主、项目法人)与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以及建设物资采购等单位依法签订的,以完成某项建筑工程或者是该工程的一部分或某个方面为内容,明确双方权利与义务的书面协议。
  13、施工合同的主要条款有那些?
  答:根据《合同法》第275条规定,施工合同的主要条款包括工程范围、建设工期、中间交工工程的开工和竣工时间、工程质量、工程造价、技术资料交付时间、材料和设备供应责任、拨款和结算、竣工验收、质量保修范围和质量保证期、双方相互协作等条款。
  14、解决争议有哪几种方式

  答:解决争议几种方式:当事人协商或调解解决、申请仲裁机构仲裁、人民法院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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