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造价员考试《工程造价基础知识》第八章基础讲义:第4节

来源:233网校 2013年4月8日
  (四)竣工结算
  工程完工后,双方应该按照约定的合同价款即合同价款调整内容以及索赔事项,进行工程竣工结算。
  注:合同通用条款中有关条款的内容与价款结算办法的有关规定有出入时,以价款结算办法的规定为准。
  1、竣工结算的方式
  竣工结算的方式有单位工程竣工结算、单项工程竣工结算和建设项目竣工总结算三种。
  2、竣工结算编审
  (1)单位工程竣工结算由承包商编制,监理(业主)审查;实行总承包的工程,由具体的承包商编制,在总承包商审查的基础上,监理(业主)审查。
  (2)单项工程竣工结算或建设项目竣工总结算由总承包商编制,监理(业主)可直接进行审查,也可以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工程造价咨询机构进行审查。
  政府投资项目,由同级财政部门审查。单项工程竣工结算或建设项目竣工总结算经业主、承包商签字盖章后有效。
  3、竣工结算报告的递交时限要求及违约责任
  单项工程竣工后,承包商应在提交竣工验收报告的同时,向业主递交竣工结算报告及完整的结算资料。
  如果承包商未能在约定的时间内提供完整的工程竣工结算资料,经业主催促后14天内仍未提供或没有明确答复,业主有权根据已有资料进行审查,责任由承包商自负。
  4.竣工结算报告的审查时限要求及违约责任
  业主审查时限:从接到竣工结算报告和完整的竣工结算资料之日起:
  500万以下20天
  500万~2000万30天
  2000万~5000万45天
  5000万以上60天
  业主如果没有在时限内对结算报告及资料提出意见,则视同认可。
  5、竣工结算价款的支付及违约责任
  根据确认的竣工结算报告,承包商向业主申请支付工程竣工结算款。业主应在收到支付申请后15天内支付结算款,到期没有支付的应承担违约责任;双方协议后延期支付,业主支付拖欠工程价款的利息。如未达成延期支付协议,承包商可以与业主协商将该工程折价,或申请人民法院将该工程依法拍卖,承包商就该工程折价或拍卖的价款优先受偿。
  6、竣工结算的编制方法
  在工程进度款结算的基础上,根据所收集的各种设计变更资料和修改图纸,以及现场签证、工程量核定单、索赔等资料进行合同价款的增、减调整计算,后汇总为竣工结算造价。
  7、工程竣工结算的审核
  (1)核对合同条款。
  (2)落实设计变更签证。
  (3)按图核实工程数量。
  (4)严格按合同约定计价。
  (5)注意各项费用计取。
  (6)防止各种计算误差。
  典型题目:当某单项工程竣工结算报告金额为l500万元时,审查时限应从接到竣工结算报告和完整的竣工结算资料之日起()天。
  A.20
  B.30
  C.45
  D.60
  答案:B
  典型题目:工程竣工结算的审核一般从以下()入手。
  A.核对合同条款
  B.落实设计变更签证
  C.按图核实工程数量
  D.严格按决算约定计价
  E.注意各项费用计取
  答案:ABC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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