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造价员《基础知识》第七章讲义:建设工程招标
一. 建设工程招标的范围、分类、方式以及招标工作的组织方式
1. 范围:《招标投标法》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下列工程建设项目包括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以及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等的采购,必须进行招标:
1) 大型基础设施、公用事业等社会公共利益、公共安全的项目;
2) 全部或部分使用国家资金投资或国家融资的项目;
3) 使用国际组织或外国政府贷款、援助资金的项目。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将依法进行招标的项目化整为零或以其他任何方式规避招标。
招标的具体规模标准:(包括项目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等的采购) ⑴施工单项合同估算价在2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
⑵重要设备、材料等货物的采购,单项合同估算价在1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
⑶勘察、设计、监理等服务的采购,单项合同估算价在5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
⑷单项合同估算价低于第⑴、⑵、⑶项规定的标准,但项目总投资额在30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
2. 方式:公开招标和邀请招标
*谈判招标——亦称“议标”、“非竞争性招标”,实为一种谈判合同,主要适用于抢险工程、保密工程、不宜进行招标的工程以及依法可以不进行招标的工程项目。
3. 招标工作的组织方式:①业主自行组织:业主具有编制招标文件和组织评标能力;②招标代理机构组织。
招标文件和组织评标能力具体包括:
1) 具有项目法人资格(或者法人资格);
2) 具有与招标项目规模和复杂程度相适应的工程技术、概预算、财务和工程管理等方面专业技术力量;
3) 有从事同类工程建设项目招标的经验;
4) 设有专门的招标机构或拥有三名以上专职招标业务人员;
5) 熟悉和掌握招投标法及有关法规规章。
二. 招标文件的组成与内容
建设工程招标文件的组成与内容:①投标须知②合同主要条款③投标文件格式④工程量清单(采用清单计价方式,包括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措施项目清单、其他项目清单)⑤技术条款⑥设计图纸⑦评标标准和方法⑧投标辅助材料。
主要设备或供货合同的主要部分不得要求或允许分包。
三. 建设工程施工招投标程序(图7-2)
1)建设工程项目报建:建设工程在项目的立项批准文件或年度投资计划下达后,须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建备案。
2)提出招标申请,自行招标或委托招标报主管部门备案;
3)资格预审文件、招标文件的编制备案;
4)刊登招标公告或发出投标邀请书
① 《中国建设报》、《中国日报》、《中国经济导报》、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为依法必须招标的公告媒介。
② 招标人应向三家以上具备承担施工招标项目能力、资信良好的特定法人或其他组织发出投标邀请书。
5)资格审查
① 资格预审:对潜在投标人,资格预审不合格者不得参加投标。
② 资格后审:开标后对投标人进行的资格审查,后审不合格的投标视作废标处理。
进行资格预审的一般不再进行资格后审。
6)招标文件发放:招标单位对招标文件如有修改或补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15日之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标单位,并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如投标单位对招标文件有疑问或不清的问题需要澄清解释,应在收到招标文件后7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单位提出,招标单位以书面形式或投标预备会予以解答。
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至投标截止日期短不得少于20日.
7)勘察现场:在投标预备会的前1-2天,招标单位组织所有投标单位踏勘现场,如有疑问应在投标预备会前以书面形式向招标单位提出。
8)投标答疑会:如以投标答疑会形式进行解答,要以会议纪要形式同时送达所有招标文件的收受人。
开标之前,招标单位不得与任何投标单位代表单独接触并个别解答任何问题。
9)接受投标书: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密封(寄)送达投标地点,签收保存,不得开启。少于3家,重招。
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补充、修改或撤回已提交的投标文件,并书面通知招标人,补充、修改的内容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10) 开标、评标、定标:
投标人少于3个的,招标人应重新招标;
中标人确定后,招标人应向其发出书面中标通知书,并同时通知所有未中标投标人中标结果。
依法招标项目,招标人应自确定中标之日起15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提交招投标情况的书面报告。
造价员基础问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