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新造价咨询服务项目和价格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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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说明:
(一)、当项目投资估算、设计概算造价无法确定时,可参考与编制期相近的“天津市建筑工程造价指数”为基数编制。
(二)、工程造价编制业务以编制成果的工程总造价为基数,钢筋含量按类似工程含量参考执行;单独委托钢筋(铁件)抽筋计算、审核,按施工图纸、设计标准和施工操作规程计算或审核各种规格钢筋(铁件)重量,提供完整的钢筋(铁件)重量计算书、汇总表,按第七项标准计收。
(三)、出售招标文件可收取编制成本费。
(四)、施工阶段全过程造价控制以承发包双方签订合同的工程总造价为基数。
(五)、鉴定业务按鉴定标底为基数。
附:差额定率分档累进计费方法,例如某工程编制施工图预算工程总造价5000万元,计算收费额如下:
100万元×3.6‰=0.36万元
(500-100)万元×3.4‰=1.36万元
(1000-500)万元×3.1‰=1.55万元
(5000-1000)万元×2.6‰=10.40万元
应收咨询服务费合计:0.36+1.36+1.55+10.40=13.67万元二、工程造价咨询服务内容
(一)编制项目投资估算:调查、收集资料,完成和出具项目投资估算报告。
(二)编制设计概算:根据初步设计图纸计算工程量并进行工料分析,出具设计概算书。
(三)工程造价编制:
1、编制工程量清单:根据业主提供的施工图纸和相关资料,依据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计算工程量,按工程量清单编制格式出具相应报告。
2、标底(含清单):根据招标文件及提供的工程量清单,进行分部分项综合单价分析、措施项目费分析,各项合价、总价等,完成清单标底所需的全部费用。
3、编制施工图预算:根据施工图纸及施工组织设计计算工程量、进行工料分析、完成计价,出具施工图预算书。
4、编制竣工结算:根据工程竣工图纸、设计变更及经济签证等资编制并出具竣工结算报告。
(四)、施工阶段全过程造价控制:
1、根据施工承包合同价、进度计划、编制工程用款计划书;
2、制定造价控制的实施细则,确定控制目标;
3、参与工程造价控制的有关会议;
4、负责对施工单位上报的已完成工作量月报进行审核,并提供当月付款建议书;
5、及时核定分阶段完工的分部工程结算,提供完整结算报告;
6、协助业主及时审核设计变更、现场签证等发生的费用,相应调整造价控制目标;
7、及时向业主提供造价控制报考分析报告;
8、会同业主办理工程竣工结算,提供结算报告书;
9、承发包双方提出索赔时,为业主提供咨询意见;
10、与造价控制有关的其他服务。
(五)工程造价审核
1、审核概算:根据初步设计图复核工程量并进行工料分析,出具工程概算审核报告。
2、审核预算、标底:根据施工图或施工技术规范计算工程量,进行工料分析,完成计价,出具工程预算或标底审核报告。
3、审核工程竣工结算:根据提供的工程结算资料,进行综合单价、设计变更及经济签证等真实性、合理性的审核并出具审核报告。
(六)工程造价争议鉴定:调查取证,终做出独立的工程造价鉴定结论报告。
(七)钢筋及预埋件计算:按施工图纸、设计标准和施工操作规程计算或审核各种规格钢筋(铁件)重量,提供完整的钢筋(铁件)重量计算书、汇总表。
一、说明:
(一)、当项目投资估算、设计概算造价无法确定时,可参考与编制期相近的“天津市建筑工程造价指数”为基数编制。
(二)、工程造价编制业务以编制成果的工程总造价为基数,钢筋含量按类似工程含量参考执行;单独委托钢筋(铁件)抽筋计算、审核,按施工图纸、设计标准和施工操作规程计算或审核各种规格钢筋(铁件)重量,提供完整的钢筋(铁件)重量计算书、汇总表,按第七项标准计收。
(三)、出售招标文件可收取编制成本费。
(四)、施工阶段全过程造价控制以承发包双方签订合同的工程总造价为基数。
(五)、鉴定业务按鉴定标底为基数。
附:差额定率分档累进计费方法,例如某工程编制施工图预算工程总造价5000万元,计算收费额如下:
100万元×3.6‰=0.36万元
(500-100)万元×3.4‰=1.36万元
(1000-500)万元×3.1‰=1.55万元
(5000-1000)万元×2.6‰=10.40万元
应收咨询服务费合计:0.36+1.36+1.55+10.40=13.67万元二、工程造价咨询服务内容
(一)编制项目投资估算:调查、收集资料,完成和出具项目投资估算报告。
(二)编制设计概算:根据初步设计图纸计算工程量并进行工料分析,出具设计概算书。
(三)工程造价编制:
1、编制工程量清单:根据业主提供的施工图纸和相关资料,依据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计算工程量,按工程量清单编制格式出具相应报告。
2、标底(含清单):根据招标文件及提供的工程量清单,进行分部分项综合单价分析、措施项目费分析,各项合价、总价等,完成清单标底所需的全部费用。
3、编制施工图预算:根据施工图纸及施工组织设计计算工程量、进行工料分析、完成计价,出具施工图预算书。
4、编制竣工结算:根据工程竣工图纸、设计变更及经济签证等资编制并出具竣工结算报告。
(四)、施工阶段全过程造价控制:
1、根据施工承包合同价、进度计划、编制工程用款计划书;
2、制定造价控制的实施细则,确定控制目标;
3、参与工程造价控制的有关会议;
4、负责对施工单位上报的已完成工作量月报进行审核,并提供当月付款建议书;
5、及时核定分阶段完工的分部工程结算,提供完整结算报告;
6、协助业主及时审核设计变更、现场签证等发生的费用,相应调整造价控制目标;
7、及时向业主提供造价控制报考分析报告;
8、会同业主办理工程竣工结算,提供结算报告书;
9、承发包双方提出索赔时,为业主提供咨询意见;
10、与造价控制有关的其他服务。
(五)工程造价审核
1、审核概算:根据初步设计图复核工程量并进行工料分析,出具工程概算审核报告。
2、审核预算、标底:根据施工图或施工技术规范计算工程量,进行工料分析,完成计价,出具工程预算或标底审核报告。
3、审核工程竣工结算:根据提供的工程结算资料,进行综合单价、设计变更及经济签证等真实性、合理性的审核并出具审核报告。
(六)工程造价争议鉴定:调查取证,终做出独立的工程造价鉴定结论报告。
(七)钢筋及预埋件计算:按施工图纸、设计标准和施工操作规程计算或审核各种规格钢筋(铁件)重量,提供完整的钢筋(铁件)重量计算书、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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