造价员绿化工程造价计算知识介绍
(十)绿化养护费用计算近几年来,为了贯彻市政府将上海建设称为国际一流大都市的要求,各级政府、企业、事业单位为园林事业的发展,投入了大量的建设资金,随着园林绿化面积的快速增长,如何计算养护费用的矛盾日趋突出。绿化养护工作是绿化种植工程内容的延续,为了适应当前市场经济的要求,使绿化养护费用的计算更加规范、科学、合理,由市建设工程定额管理总站依据“九三”园林定额的模式,编制了《上海市园林建设工程绿化养护补充定额(试行)》(以下简称“养护定额”),并于一九九九年十二月一日起执行。
园林植物的养护,通常可以分为三个阶段。阶段称之为栽植期养护,该养护期费用已包括在“九三”园林定额子目基价中,不能再重复计算期养护费用。
第二阶段称之为成活率期养护,根据市标《园林植物栽植技术规定》,养护时间从阶段结束之日起计算。其中当年六月份前种植的苗木到当年九月分为止;当年六月份后种植的苗木,必须到第二年九月份为止。其养护费用的计算,根据苗木品种、数量,乘以相应养护等级的定额子目单价,累加后,再乘以定额规定的各种系数的方法进行计算。
第三阶段称之为日常物业管理养护,养护时间从第二阶段的结束之日起计算,根据养护定额规定其养护费用的计算,应按相应养护登记的定额子目基价计算的,同样需要再乘以定额规定的各种系数。养护期为一年的,可不采用系数的方法计算其养护费用。
所谓的养护等级,是指养护定额编制时,根据本市各类园林的养护标准,划分为三个等级,即:公园、游览区类;社区、单位类,并界定了相应的适用作参考范围。但是在实际操作时,可根据业主的经费多少,作相应调整。例如:有些重点公园可接一类标准,计算其养护费用,有些非重要公园亦可接二类、三类标准计算其养护费用,反之,也可以。这样既能适应市场供求双方各种不同的需要,又能体现费用和义务之间对等关系的经济原则。
养护费用的具体操作方法,是和“九三”园林
(十一)如何确认绿化种植工程造价一个绿化工程造价的编制完成,仅仅代表单方意愿,必须经过甲、乙双方协商,作相应的增、减价调整,并以合同形式确定之后,方可作为双方认可的工程造价。
根据建设部标准定额(1999)第1号《建设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价格管理暂行规定》文件精神,结合上海地区绿化工程造价管理的特点,双方在确认工程造价或发生造价纠纷时,应注意以下几个方面的规定:
一、工程造价的管理机构
上海市建设工程定额管理总站是本市工程造价管理的主管部门,负责本市范围内的工程造价管理工作;社会上的各种工程造价咨询机构,负责工程价格咨询的计价,审价工作;上海市建设工程定额管理总站对工程造价咨询机构负有监督、检查、管理职能。
二、工程造价的表达方式
1、固定造价。指该工程在实施期间,不因市场价格的变化而作调整的工程造价。在确定固定造价时,应事先考虑价格风险因素,并在合同中明确固定造价包括的范围。
2、可调造价。指该工程在实施期间,可随价格变化而作调整的工程造价。其调整的范围和计算方法,应在合同条款中事先约定。
3、工程成本加酬金造价。指该工程无法直接套用现行预算定额,计算工程造价时,可参考现行的工程计价依据和方法,计算工程成本,酬金以工程成本为基础,通过双方协商(或竞标)的方法确定。
三、工程造价的确认途径根据本市招投标管理部门规定,对于绿化种植工程而言,应通过以下途径确认工程造价:
1、100万元以上的绿化工程,业主应到本市招投标管理部门办理登记手续,通过招投标方式确定工程造价和承包单位。
2、50~100万元的绿化工程,业主应到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园林绿化分中心办理登记手续,确定工程造价和承包单位。
3、50万元以下的绿化工程,可由业主方和承包双方协商,确工程造价和承包单位。
(十二)绿化工程竣工结算时应注意的问题一个绿化建设工程从预算的编制、协商洽谈、造价确认到合同签订,仅仅是该工程的前期准备工作,还要通过艰苦的实施操作阶段,工程竣工结束后,才能够正式编制该工程的终造价。并经审核后,作为双方对该工程结算费用的依据,对绿化工程竣工结算编制而言,一般应注意以下几个问题。
(一)工程竣工结算的编制工作,在人员没有发生变动的情况下,应由施工单位原编制施工图预算的人员完成。
(二)工程竣工结算的编制工作,虽然在工程竣工之后进行,但是其资料收集工作应贯穿在整个施工过程中,不能中断。
(三)资料的收集工作,应在严格履行施工合同条款的基础上进行。
1.对固定造价合同而言,除节约正常开支外,还需注意固定造价范围以外的工程成本开支,注意资料收集。
2.对可调造价合同而言,应注意可调价格范围及市场行情变化,及时收集可信的原始资料和价格依据,便于结算时合理调整。
3.对成本加酬金合同而言,对成本的支出是否符合合同条款约定,注意成本支出合理性、可靠性依据的收集,有利于工程的顺利结算。
4.除此之外,如合同中有施工措施费、安全措施费和索赔等费用条款时,应及时收集资料,做好签证等工作,确保施工的顺利进行,确保工程支出资金能合理收回的条件。
(四)竣工结算的编制,一般有两种方法:
1.对工程实施过程中,发生变化不大的工程,根据原有施工图合同造价为基础,根据合同规定的计价方法,对照原有资料,作相应增减帐,进行适当调整,终作为竣工结算造价的方法。这种方法在绿化种植工程中,运用较普遍。
2.对工程实施过程中,发生变化较大的工程,根据设计变更资料,必须重新绘制竣工图,在双方认可的竣工图基础上,依据有关资料,重新计算工程项目,编制工程竣工造价结算书。这种方法正确程度较高,但需大量的时间、精力,往往影响工程款项的及时回收。对绿化种植工程而言,这种情况发生较少,这种方法也较少采用。
(十三)如何审定绿化工程终造价工程造价的终确定,是工程费用清算和工程尾款拨付的主要依据。工程终造价的确定,一般可通过以下两个途径:
一、投资方(业主)有内审能力(权力)的,可通过内部审定的方式,对该绿化工程终造价予以确认。
二、投资方(业主)没有内审能力(权力)的,可委托社会上工程造价咨询机构,对该绿化工程终造价予以确定。
工程终造价的审查、确认工作是一项严肃的政策性较强的经济工作,审查人员必须具备较高的政治素养和业务能力,本着公平、合法、合理的原则,才能实事求是地搞好这项工作。
对绿化种植工程造价审定而言,审价人员必须依据工程竣工图、工程变更签定单、质量验收等资料,并经现场调查、核实,了解工程中各种变动因素后,方可进行正式的审查工作。审查工作一般可以分为:工程量核查、价格取定核查和费用计算核查三个阶段:工程量核查阶段,主要了解该绿化种植工程中土方量(包括出废土、进种植土、场内土方驳运等)计算数据是否合理、正确,土方施工工程量作为隐蔽工程,签证手续是否齐全;苗木种植品种、数量统计是否正确;苗木规格是否和竣工图上要求的一致;施工质量是否达到设计要求等情况。
价格取定核查阶段,主要了解各种单价的取定是否合理、是否符合规定。其中包括土方单价的取定,是否符合文件规定;土方量计算中,是否有低价土方混进高价土方中计算的情况;核查苗木单价的发布期和工程施工期是否相符;如果实际种植苗木规格小于设计要求时,应选用相应较低的苗木单价;确定苗木种植数量不足或死亡的补救办法后(或由施工方补植,或由业主另行补植),计算相应的苗木费用;同时还需核查苗木种植费用计算时,是否有高套定额单价和多套苗木数量等情况。
费用计算核查阶段,主要了解该工程类别、定位是否正确,费率百分比选用是否合理,计算结果是否正确;人工、材料、机械补差是否符合文件的规定,人工数量汇总是否正确等情况。
经过以上三个审查阶段仔细复核,和审价人员后期认真计算后,才能保证该绿化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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园林植物的养护,通常可以分为三个阶段。阶段称之为栽植期养护,该养护期费用已包括在“九三”园林定额子目基价中,不能再重复计算期养护费用。
第二阶段称之为成活率期养护,根据市标《园林植物栽植技术规定》,养护时间从阶段结束之日起计算。其中当年六月份前种植的苗木到当年九月分为止;当年六月份后种植的苗木,必须到第二年九月份为止。其养护费用的计算,根据苗木品种、数量,乘以相应养护等级的定额子目单价,累加后,再乘以定额规定的各种系数的方法进行计算。
第三阶段称之为日常物业管理养护,养护时间从第二阶段的结束之日起计算,根据养护定额规定其养护费用的计算,应按相应养护登记的定额子目基价计算的,同样需要再乘以定额规定的各种系数。养护期为一年的,可不采用系数的方法计算其养护费用。
所谓的养护等级,是指养护定额编制时,根据本市各类园林的养护标准,划分为三个等级,即:公园、游览区类;社区、单位类,并界定了相应的适用作参考范围。但是在实际操作时,可根据业主的经费多少,作相应调整。例如:有些重点公园可接一类标准,计算其养护费用,有些非重要公园亦可接二类、三类标准计算其养护费用,反之,也可以。这样既能适应市场供求双方各种不同的需要,又能体现费用和义务之间对等关系的经济原则。
养护费用的具体操作方法,是和“九三”园林
(十一)如何确认绿化种植工程造价一个绿化工程造价的编制完成,仅仅代表单方意愿,必须经过甲、乙双方协商,作相应的增、减价调整,并以合同形式确定之后,方可作为双方认可的工程造价。
根据建设部标准定额(1999)第1号《建设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价格管理暂行规定》文件精神,结合上海地区绿化工程造价管理的特点,双方在确认工程造价或发生造价纠纷时,应注意以下几个方面的规定:
一、工程造价的管理机构
上海市建设工程定额管理总站是本市工程造价管理的主管部门,负责本市范围内的工程造价管理工作;社会上的各种工程造价咨询机构,负责工程价格咨询的计价,审价工作;上海市建设工程定额管理总站对工程造价咨询机构负有监督、检查、管理职能。
二、工程造价的表达方式
1、固定造价。指该工程在实施期间,不因市场价格的变化而作调整的工程造价。在确定固定造价时,应事先考虑价格风险因素,并在合同中明确固定造价包括的范围。
2、可调造价。指该工程在实施期间,可随价格变化而作调整的工程造价。其调整的范围和计算方法,应在合同条款中事先约定。
3、工程成本加酬金造价。指该工程无法直接套用现行预算定额,计算工程造价时,可参考现行的工程计价依据和方法,计算工程成本,酬金以工程成本为基础,通过双方协商(或竞标)的方法确定。
三、工程造价的确认途径根据本市招投标管理部门规定,对于绿化种植工程而言,应通过以下途径确认工程造价:
1、100万元以上的绿化工程,业主应到本市招投标管理部门办理登记手续,通过招投标方式确定工程造价和承包单位。
2、50~100万元的绿化工程,业主应到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园林绿化分中心办理登记手续,确定工程造价和承包单位。
3、50万元以下的绿化工程,可由业主方和承包双方协商,确工程造价和承包单位。
(十二)绿化工程竣工结算时应注意的问题一个绿化建设工程从预算的编制、协商洽谈、造价确认到合同签订,仅仅是该工程的前期准备工作,还要通过艰苦的实施操作阶段,工程竣工结束后,才能够正式编制该工程的终造价。并经审核后,作为双方对该工程结算费用的依据,对绿化工程竣工结算编制而言,一般应注意以下几个问题。
(一)工程竣工结算的编制工作,在人员没有发生变动的情况下,应由施工单位原编制施工图预算的人员完成。
(二)工程竣工结算的编制工作,虽然在工程竣工之后进行,但是其资料收集工作应贯穿在整个施工过程中,不能中断。
(三)资料的收集工作,应在严格履行施工合同条款的基础上进行。
1.对固定造价合同而言,除节约正常开支外,还需注意固定造价范围以外的工程成本开支,注意资料收集。
2.对可调造价合同而言,应注意可调价格范围及市场行情变化,及时收集可信的原始资料和价格依据,便于结算时合理调整。
3.对成本加酬金合同而言,对成本的支出是否符合合同条款约定,注意成本支出合理性、可靠性依据的收集,有利于工程的顺利结算。
4.除此之外,如合同中有施工措施费、安全措施费和索赔等费用条款时,应及时收集资料,做好签证等工作,确保施工的顺利进行,确保工程支出资金能合理收回的条件。
(四)竣工结算的编制,一般有两种方法:
1.对工程实施过程中,发生变化不大的工程,根据原有施工图合同造价为基础,根据合同规定的计价方法,对照原有资料,作相应增减帐,进行适当调整,终作为竣工结算造价的方法。这种方法在绿化种植工程中,运用较普遍。
2.对工程实施过程中,发生变化较大的工程,根据设计变更资料,必须重新绘制竣工图,在双方认可的竣工图基础上,依据有关资料,重新计算工程项目,编制工程竣工造价结算书。这种方法正确程度较高,但需大量的时间、精力,往往影响工程款项的及时回收。对绿化种植工程而言,这种情况发生较少,这种方法也较少采用。
(十三)如何审定绿化工程终造价工程造价的终确定,是工程费用清算和工程尾款拨付的主要依据。工程终造价的确定,一般可通过以下两个途径:
一、投资方(业主)有内审能力(权力)的,可通过内部审定的方式,对该绿化工程终造价予以确认。
二、投资方(业主)没有内审能力(权力)的,可委托社会上工程造价咨询机构,对该绿化工程终造价予以确定。
工程终造价的审查、确认工作是一项严肃的政策性较强的经济工作,审查人员必须具备较高的政治素养和业务能力,本着公平、合法、合理的原则,才能实事求是地搞好这项工作。
对绿化种植工程造价审定而言,审价人员必须依据工程竣工图、工程变更签定单、质量验收等资料,并经现场调查、核实,了解工程中各种变动因素后,方可进行正式的审查工作。审查工作一般可以分为:工程量核查、价格取定核查和费用计算核查三个阶段:工程量核查阶段,主要了解该绿化种植工程中土方量(包括出废土、进种植土、场内土方驳运等)计算数据是否合理、正确,土方施工工程量作为隐蔽工程,签证手续是否齐全;苗木种植品种、数量统计是否正确;苗木规格是否和竣工图上要求的一致;施工质量是否达到设计要求等情况。
价格取定核查阶段,主要了解各种单价的取定是否合理、是否符合规定。其中包括土方单价的取定,是否符合文件规定;土方量计算中,是否有低价土方混进高价土方中计算的情况;核查苗木单价的发布期和工程施工期是否相符;如果实际种植苗木规格小于设计要求时,应选用相应较低的苗木单价;确定苗木种植数量不足或死亡的补救办法后(或由施工方补植,或由业主另行补植),计算相应的苗木费用;同时还需核查苗木种植费用计算时,是否有高套定额单价和多套苗木数量等情况。
费用计算核查阶段,主要了解该工程类别、定位是否正确,费率百分比选用是否合理,计算结果是否正确;人工、材料、机械补差是否符合文件的规定,人工数量汇总是否正确等情况。
经过以上三个审查阶段仔细复核,和审价人员后期认真计算后,才能保证该绿化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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