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项目管理基本考核知识集(一)
现场管理的检查考核是进行管理控制的有效手段。除现场专职人员的日常专职检查外,现场的检查考核可以分级、分阶段、定期或不定期进行。例如,现场项目管理部可每周进行一次检查并以例会的方式进行沟通;施工企业基层则可每月进行一次;施工单位的公司可每季进行一次;总公司或集团级领导可每半年进行一次。有必要时应组织针对专门问题的检查。
由于现场管理涉及面大、范围广,检查出的问题也常常不是一个部门所能解决的。因此,有的企业把现场管理和质量管理、安全管理等其他管理工作结合在一起进行综合检查,既可节约时间,又可成为一项综合的考评,这也不失为一种工作方法。
一、考核目的来源:www.examda.com
现场管理考的目的是发现问题、总结经验。对现场检查发现的问题应出具整改通知单或不合格通知单。要求出现问题的部门或单位首先分析问题发生的原困,采取改正措施,并且由出具整改通知单或不合格通知单的部门进行复查,是否确已纠正。
对于现场管理中的良好经验要及时总结推广。
二、考核内容
现场管理的考核内容大致上应分为:器材管理、卫生管理、生活管理、现场平面管理、有的还包括质量管理。考核的评分均采用百分制的方法。
三、考核办法
对于现场管理考核工作,各地都有比较成熟的经验。
下面为某市的考核标准:
章总则
1.1为了进一步加强施工企业的施工现场管理,全面施行施工现场标准化,有效地促进企业的各项基础管理,结合我市的具体情况制订本《标准》。
1.2本《标准》是根据国家有关法规、法令、条例和有关操作规程编制的。
1.3施工企业的各主管部门考核企业的基础管理工作、现场管理水平,评选文明施工企业、文明工地等都应以本《标准》为考核依据。
1.4本《标准》适用于所有在天津市境内的建设工程施工工地。
第二章评定办法及等级划分
2.1评定办法来源:考试大
2.1.1“文明工地"评定要以《标准》为依据,按各分项标准评分、汇总。
2.1.2本《标准》按“三清、六好、一保证"分为十个分项。各分项检查实行百分制。评定等级时,按表中要求换算为标准分,汇总后,以综合标准分为准。
2.1.3检查时采取观感、实测、查阅有关资料询问等方法。
2.1.4项目减分多以应得分为度。
2.1.5评分时如遇缺项,按下列公式计算:
2.2“文明工地”等级划分来源:www.examda.com
2.2.1“文明工地”以综合标准分为依据,可评为“文明工地”、“局级文明工地”、“市级文明工地”、“不合格工地”四个等级。
2.2.2“文明工地”:综合标准分在70分以上(含70分)且工程质量好、安全生产好两个分项得分均在70分(含70分)以上者。
2.2.3“局级文明工地”:综合标准分在85分(含85分)以上的“文明工地”。
2.2.4“市级文明工地”:建筑面积在三千平方米以上或造价在120万元以上,综合标准分在90分(含90分)以上的“文明工地”。
2.2.5“不合格工地”:综合标准分在70分以下或工程质量好、安全生产好两个分项中的任何一项得分在70分以下者。
2.3组织评定采集者退散
2.3.1本《标准》是加强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的重要依据,凡在本市从事建设工程施工活动的有关单位和个人,必须遵守本《标准》。
2.3.2“文明工地"的评定按年度进行。
2.3.3“文明工地”在企业自查、自评的基础上,由上级主管部门检查、批准。
2.3.4“局级文明工地”。各施工企业主管局所属施工企业,由其主管局组织评定。
各区县所属施工企业,由各区县建委组织评定。
各工业局属施工企业,由上级主管部门(局级)评定。
各郊县施工企业,由郊县建筑管理总站组织评定。
中央驻津施工企业,由其主管局级单位组织评定。
外地进津独立承包施工企业,由市外地施工队伍管理站组织评定。
2.3.5“市级文明工地”。从“局级文明工地"中,-由各主管部门推荐上报,由市建委审定。
相关推荐:违法分包的法律依据
由于现场管理涉及面大、范围广,检查出的问题也常常不是一个部门所能解决的。因此,有的企业把现场管理和质量管理、安全管理等其他管理工作结合在一起进行综合检查,既可节约时间,又可成为一项综合的考评,这也不失为一种工作方法。
一、考核目的来源:www.examda.com
现场管理考的目的是发现问题、总结经验。对现场检查发现的问题应出具整改通知单或不合格通知单。要求出现问题的部门或单位首先分析问题发生的原困,采取改正措施,并且由出具整改通知单或不合格通知单的部门进行复查,是否确已纠正。
对于现场管理中的良好经验要及时总结推广。
二、考核内容
现场管理的考核内容大致上应分为:器材管理、卫生管理、生活管理、现场平面管理、有的还包括质量管理。考核的评分均采用百分制的方法。
三、考核办法
对于现场管理考核工作,各地都有比较成熟的经验。
下面为某市的考核标准:
章总则
1.1为了进一步加强施工企业的施工现场管理,全面施行施工现场标准化,有效地促进企业的各项基础管理,结合我市的具体情况制订本《标准》。
1.2本《标准》是根据国家有关法规、法令、条例和有关操作规程编制的。
1.3施工企业的各主管部门考核企业的基础管理工作、现场管理水平,评选文明施工企业、文明工地等都应以本《标准》为考核依据。
1.4本《标准》适用于所有在天津市境内的建设工程施工工地。
第二章评定办法及等级划分
2.1评定办法来源:考试大
2.1.1“文明工地"评定要以《标准》为依据,按各分项标准评分、汇总。
2.1.2本《标准》按“三清、六好、一保证"分为十个分项。各分项检查实行百分制。评定等级时,按表中要求换算为标准分,汇总后,以综合标准分为准。
2.1.3检查时采取观感、实测、查阅有关资料询问等方法。
2.1.4项目减分多以应得分为度。
2.1.5评分时如遇缺项,按下列公式计算:
2.2“文明工地”等级划分来源:www.examda.com
2.2.1“文明工地”以综合标准分为依据,可评为“文明工地”、“局级文明工地”、“市级文明工地”、“不合格工地”四个等级。
2.2.2“文明工地”:综合标准分在70分以上(含70分)且工程质量好、安全生产好两个分项得分均在70分(含70分)以上者。
2.2.3“局级文明工地”:综合标准分在85分(含85分)以上的“文明工地”。
2.2.4“市级文明工地”:建筑面积在三千平方米以上或造价在120万元以上,综合标准分在90分(含90分)以上的“文明工地”。
2.2.5“不合格工地”:综合标准分在70分以下或工程质量好、安全生产好两个分项中的任何一项得分在70分以下者。
2.3组织评定采集者退散
2.3.1本《标准》是加强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的重要依据,凡在本市从事建设工程施工活动的有关单位和个人,必须遵守本《标准》。
2.3.2“文明工地"的评定按年度进行。
2.3.3“文明工地”在企业自查、自评的基础上,由上级主管部门检查、批准。
2.3.4“局级文明工地”。各施工企业主管局所属施工企业,由其主管局组织评定。
各区县所属施工企业,由各区县建委组织评定。
各工业局属施工企业,由上级主管部门(局级)评定。
各郊县施工企业,由郊县建筑管理总站组织评定。
中央驻津施工企业,由其主管局级单位组织评定。
外地进津独立承包施工企业,由市外地施工队伍管理站组织评定。
2.3.5“市级文明工地”。从“局级文明工地"中,-由各主管部门推荐上报,由市建委审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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