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造价员经验技巧:有关我的一些合同管理实务

来源:233网校 2010年5月15日
我的两个失误:
1、请境外内装设计单位,很大牌的那种。由于老板很相信他们,所以我们签合同时几乎是求着他们。结果合同中没有要求他们写明交图深度和设计投资概算,工程实施过程中业主主动权完全被设计师拿走,投资控制不住,搞得工程部门意见很大。源:www.examda.com
2、室外景观工程,中标单位有一个子单价的小数点搞错(31.03元/个变为310.3元/个),结果该项内容白白的多给了10万。后来还是我自己发现的,不知怎么办,报告主管后,他也晕!详细程度不够,致使公司的利益受到损失!总包合同中明确指出,对于市场化的施工内容不在执行定额,按当期市场价,并由甲方签字认可后方可进入结算.但在列具体的施工分项时没有将防水一项列入合同内容!偏偏在工程的将要结束时,业主和施工单位因为其他原因走上了法庭,后施工单位一定要按定额计取防水工程的费用!没办法,只好按合同办事了!合同要全面、细致、深入!起草合同要专业,要懂得合同签署的实质内容,要懂得合同的履行细则,要懂得怎样不违约,更要懂得怎样在违约后如何处理,要懂得如何使自己尽量保持有利位置并达到双盈(不公正的合同是无效的,要别人在合同或项目中无利可图是做不好工作的)!要抓住合同中的关键条款,一定要前后一致,不可通用条款与专用条款矛盾,也不可通用条款叙述不清(或不详)的在专用条款中也不清不详!要保证合同具有合法、公平原则!要做到先小人后君子,先兵后礼,因为合同的履行在合同签订后,后事难以预料,我们先可以做到的就是在合同签订前尽量将什么都考虑到位、多考虑一些!以后出现问题也就好处理一些!合同签署时必须明确有关条款,不能有磨砺两可的条款,不然会给对方钻空子。如厂房钢结构安装,一般厂房钢结构安装由钢柱、吊车梁、屋面、墙皮几大系统组成。其中吊车梁系统中的轨道安装是随钢结构图纸走。那么安装综合单价中必须明确压轨器零件由那方购置。因这笔费用很大。可能轨道的安装总价都支付不起。这也是我们在现实工作遇到和失误的一方面。吃一欠,长一智吧。现在的工程多为清单合同,我们单位前段时间有个这样的例子,某施工单位在投标报价中采用了不平衡报价,结果施工的时候,一个子项的工程数量增加了两倍多,但我们合同中注明了所有的单价都不进行调价,吃亏了也没有办法。现在我们招标中都注明了要求单价构成合理,对不合理单价在签订合同前就进行调整(维持中标总价不变的前提下)。我们和业主约定模板架料按非实体调整,可签合同时写的是按照方案参照定额,结果业主按定额执行的。"按照方案参照定额"产生歧义,结果导致损失七百多万!教训呀教训。www.Examda.CoM考试就到考试大
签订施工合同时,还达不到施工条件,于是在开工日期上,我填写了“以总监理工程师签发开工令的日期为准”。当时以为这样写还是比较正确的。 但是相关手续一直办理不下来,在进行了关系疏通后,上面有关部门口头同意桩基开工,但总监以不足以签发开工令为理由,不签发开工令(也就是开工可以,监理也肯定跟上,但开工令是不能开的)。 而恰恰施工单位比原合同拖期,由于开工时间合同中不明确,不好按合同进行处罚。(当然在实际中,以会议的形式对开工时间另行进行了确定,对施工单位进行了轻罚)。 
此等错误,大家戒之我也来说两句,合同的失误。我们是做房产的,在签订合同时,采用的工程量清单报价,固定总价合同。约定合同调整部分为设计变更部分。但是没有明确主材产地、规格、价格等在商务标中也体现不出来,这给以后的结算带来了很大的不便。而且给施工单位钻了空子。我正在施工的一个工程,港资的发展商,这个发展商国内已经有几十年的投资时间了,专门聘用的顾问公司,所以在国内不是特别的专业施工队伍及合同管理人员,还真没办法和他们进行交涉。我们公司虽然再小心,还是中了他们的招。这个项目相当于三边工程,一边设计、一边修改、一边施工,合同变更指示1750多份,工程指引3000多份,指示指令满天飞,所以我们单位的报价也多,有700多份,但是合同内就是没有一个条款说在CI/SI所引致的VO在多长时间内进行评估,所以在施工当期很多VO都没有评估或没有评估完,导致我们现在工程完工了还有很大一部分工程款收不回来,业主却一直赖。
一、要适应现场的需要案例:我们公司通过招标方式得到一个由5个单位工程组成的项目,由于是先施工然后在施工过程中签订的合同,所以对于合同的工程范围没有细致的划分,仅仅只是按照单位工程总价承包的方式分给三家单位施工。竣工结算时发现合同出现问题,现场出现以前施工时分别给对方的单位工程承担了部分的施工项目,但是在执行过程中都希望可以对自己施工的部分得到补偿,但是拒绝扣除对方施工的部分费用。后只能协商解决。造成项目实际成本的徒增。本文来源:考试大网
二、合同签订要严谨还是这个工程,也是因为施工单位都已经施工了一部分工程,所以对于总价合同,在合同范围中只是写了XX工程的建筑安装工程,连材料及设备的供应方式都没有注明,到安装工程时候,施工单位以合同总价中没有通风设备的采购费用为由拒绝采购通风设备,后造成总承包单位工期一拖再托。双方不得不通过仲裁机关仲裁。给我们公司造成严重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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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ljwzmz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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