造价员证书相关问题注意点
1、证书专业目前是五个(土建、安装、市政、装饰、林业),是否受使用范围限制。林业专业造价员证书可以在目前五个专业范围内使用。
2、资格证书和从业印章应由本人保管、使用遗失资格证书和从业印章的,应在公众媒体上声明后申请补发。
3、造价员证书钢印清楚度问题:程度保证钢印和印章的清楚完整。
4、造价员(跨省级或部门)和单位变更具体流程和时间期限
造价员考试报名、变更、继续教育、验证等均通过“造价员管理系统”实行网上申请、受理和审核。
造价员变更工作单位的,应在变更工作单位90日内提出变更申请,并按管理机构要求提交相应材料。
(一)在同一地区或部门管理机构变更工作单位的,管理机构审核通过后应将变更的内容登记在资格证书的“变更登记栏”。
(二)在不同地区或部门管理机构变更工作单位的,转出管理机构审核通过后,应持造价员变更申请表、资格证书等材料到现工作单位所在地区或部门的管理机构办理转入手续,转入管理机构审核通过后重新颁发资格证书和从业印章。 如造价员所持资格证书的专业与转入管理机构规定专业不符的,应参加转入管理机构组织的相应专业工程计量与计价考试,成绩合格者,方能办理转入手续。 备注:涉及变更2012年1月1日之前签发的,需要将印章一并收回进行更换。
5、证书、印章和上网查询的时间期限能否确定?
证书、印章由中价协进行发放,上网查询时间根据中价协造价员管理系统上传信息的时间为准。
6、证书管理
(1)证书的检验。《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资格证书》原则上每3年检验一次。
(2)验证不合格或注销资格证书和专用章。有下列情形之一者,验证不合格或注销《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资格证书》和专用章:
1)无工作业绩的;
2)脱离工程造价业务岗位的;
3)未按规定参加继续教育的;
4)以不正当手段取得《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资格证书》的;
5)在建设工程造价活动中有不良记录的;
6)涂改《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资格证书》和转借专用章的;
7)在两个或两个以上单位以造价员名义从业的。
2、资格证书和从业印章应由本人保管、使用遗失资格证书和从业印章的,应在公众媒体上声明后申请补发。
3、造价员证书钢印清楚度问题:程度保证钢印和印章的清楚完整。
4、造价员(跨省级或部门)和单位变更具体流程和时间期限
造价员考试报名、变更、继续教育、验证等均通过“造价员管理系统”实行网上申请、受理和审核。
造价员变更工作单位的,应在变更工作单位90日内提出变更申请,并按管理机构要求提交相应材料。
(一)在同一地区或部门管理机构变更工作单位的,管理机构审核通过后应将变更的内容登记在资格证书的“变更登记栏”。
(二)在不同地区或部门管理机构变更工作单位的,转出管理机构审核通过后,应持造价员变更申请表、资格证书等材料到现工作单位所在地区或部门的管理机构办理转入手续,转入管理机构审核通过后重新颁发资格证书和从业印章。 如造价员所持资格证书的专业与转入管理机构规定专业不符的,应参加转入管理机构组织的相应专业工程计量与计价考试,成绩合格者,方能办理转入手续。 备注:涉及变更2012年1月1日之前签发的,需要将印章一并收回进行更换。
5、证书、印章和上网查询的时间期限能否确定?
证书、印章由中价协进行发放,上网查询时间根据中价协造价员管理系统上传信息的时间为准。
6、证书管理
(1)证书的检验。《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资格证书》原则上每3年检验一次。
(2)验证不合格或注销资格证书和专用章。有下列情形之一者,验证不合格或注销《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资格证书》和专用章:
1)无工作业绩的;
2)脱离工程造价业务岗位的;
3)未按规定参加继续教育的;
4)以不正当手段取得《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资格证书》的;
5)在建设工程造价活动中有不良记录的;
6)涂改《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资格证书》和转借专用章的;
7)在两个或两个以上单位以造价员名义从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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