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建设工程造价员报考条件
湖南省建设工程造价员报考条件
造价员资格考试,实行全国统一考试大纲和全省统一专业、统一命题及统一组织的办法。原则上每年举行一次。
第五条 造价员资格分为土建工程(含建筑、装饰、市政、园林绿化、仿古、房屋修缮等)、安装工程(含电气、给排水、暖通、机械设备安装等)两个专业。考试内容为《工程造价基础知识》和《工程计量与计价务实》(案例)两个科目。
第六条 凡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恪守职业道德、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均可申请参加造价员资格考试:
(一)工程造价专业,中专及以上学历;
(二)其他专业,中专以上学历(不含普通高中及职业高中),工作满一年;
(三)参加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举办的造价员培训班,且结业成绩合格。
取得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对课程体系认证的高等院校的工程造价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应届毕业生和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举办的造价员培训且结业成绩合格的免试《工程造价基础知识》,报名时可持学历证明原件及免试申请表到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核准登记。
第七条 申请参加造价员资格考试,需提供下列证明文件:
(一)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资格考试申请表;
(二)学历证明或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培训证明;
(三)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在岗及工作实践经历证明。
第八条 通过造价员资格考试或者资格认定合格的,由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颁发由中国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统一印制并用印的《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资格证书》及专用章。
第九条 造价员应在本人承担的工程造价业务文件上签字、加盖专用章,并承担相应的岗位责任。
第十条 造价员可以从事与本人取得的资格证书专业相符合的建设工程造价工作。
第十一条 造价员不得同时受聘在两个或两个以上单位。
第十二条 建立造价员信息管理系统和信用评价体系,并向社会公众开放查询造价员资格、信用记录等信息。
更多复习资料:湖南造价员考试报考指南汇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