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建设工程造价员执业范围
西藏建设工程造价员执业范围来源:www.examda.com
(一)建设项目投资估算的编制、审核及项目经济评价;
(二)工程概算、工程预算、竣工结算、工程量清单、工程招标标底价、预算控制价、投标报价的编制、审核;
(三)工程变更及合同价款的调整和索赔费用的计算;
(四)建设项目各阶段的工程造价控制;
(五)工程经济纠纷的鉴定;
(六)与工程造价业务有关的其他事项。
第十六条从事建设工程造价业务的人员,必须持证从业,承担与本人取得的《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资格证书》专业和执业资格相符合的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承担相应的岗位责任。
第十七条造价员完成的工程造价成果文件,应由本人签字,加盖执业专用章和单位公章,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还应加盖资质专用章。
摘自《西藏自治区实施《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暂行管理办法》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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