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建设工程监理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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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章 附则
第三十六条(监理单位资质申请审批)
监理单位资质的申请、审批,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三十七条(实施日期)
本办法自2011年12月1日起施行。1999年7月16日上海市人民政府令第70号发布,根据2003年8月1日上海市人民政府令第6号《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修改?上海市建设工程监理管理暂行办法?的决定》修正,根据2007年11月30日上海市人民政府令第77号《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修改?上海市水产养殖保护规定实施细则?等6件市政府规章的决定》修正的《上海市建设工程监理管理暂行办法》同时废止。
第三十六条(监理单位资质申请审批)
监理单位资质的申请、审批,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三十七条(实施日期)
本办法自2011年12月1日起施行。1999年7月16日上海市人民政府令第70号发布,根据2003年8月1日上海市人民政府令第6号《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修改?上海市建设工程监理管理暂行办法?的决定》修正,根据2007年11月30日上海市人民政府令第77号《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修改?上海市水产养殖保护规定实施细则?等6件市政府规章的决定》修正的《上海市建设工程监理管理暂行办法》同时废止。
责编:lyz