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2013年造价员考试大纲:第六章
第六章 工程建设法律基本知识
节 法律的基本知识
熟悉我国法律的形式;了解什么法律是什么形式
1、宪法
2、法律
3、行政法规
4、地方性法规
5、行政规章
掌握法律责任的类别。
1、行政法律责任
2、民事法律责任
3、刑事法律责任
4、经济法律责任
第二节 建筑法律制度
了解建设工程发包与承包的内容。(详见P190)
第三节 招标投标法律制度
掌握招标方式:
1、公开招标
2、邀请招标
了解招标程序重要;
(一)招标准备阶段主要工作
1、申请招标
2、编制招标有关文件
(二)招标投标阶段的主要工作内容
1、发布招标公告
2、资格预审
3、编制招标文件
4、现场考察
5、标前会议
(三)决标成交阶段的主要工作内容
1、开标
2、评标 评标过程中专家人数要是评标人员的3/4.
3、定标
(四)评标方法
1、综合评分法
2、评标价法
掌握定标原则;
《招标投标法》规定,中标人的投标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能够限度地满足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各项综合评价标准。指用综合评分法或评标价法进行比较后,标书的投标人应为中标人。
2)能够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并且经评审的投标价格;但是投标价格低于成本的除外。
了解必须进行招标的范围。
1、大型基础设施、公用事业等关系社会公共利益、公众安全的项目;
2、全部或者部分使用国有资金投资或者国家融资的项目;
3、使用国际组织或者外国政府贷款、援助资金的项目。
具体实施遵从国务院有关部门制定的范围和规模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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