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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证券业协会配合北京证监局召开维护北京经纪业务市场秩序座谈会

2008年3月1日来源:233网校
      2008年1月21日下午,北京证券业协会配合北京证监局召开了关于维护北京经纪业务市场秩序座谈会。 
      去年下半年以来,针对北京证券市场的现状,北京局下发了规范经纪业务工作的[2007]117号文件,北京证券业协会也配合北京局下发了规范证券营销行为的重要提示。两份文件对市场存在的各种违法违规行为进行了警示。在北京证监局和北京证券业协会的共同努力下,北京地区证券经纪业务市场中存在的恶性竞争及非现场开户等违法违规现象,受到了极大的遏制,投诉量减少,市场运行基本平稳。由于近一段时间以来,市场行情发生了变化,增量股民巨减,银行网点的客户开发量也急剧减少,各券商为了保证增量客户的持续增加,一些恶性竞争行为有所抬头:一、营销人员为抢拉客户,进入其他证券公司营业部的经营场所内,代理股民办理转户、销户手续;二、营销人员在其他证券公司营业部门口发放宣传材料、拉户,严重影响营业部的正常经营;三、允诺低佣金,用价格战引诱客户开户、转户。 
      为维护北京地区证券市场的稳定,避免恶性竞争,坚决执行北京证监局有关通知的要求,规范营销人员的客户开发行为,北京证券业协会重申了对营业部会员单位开发客户工作的自律要求: 
      1、严格执行北京证监局2004年1月5日、8月26日《关于维护北京地区证券市场秩序的紧急通知》的要求和(2007)117号文件; 
      2、证券从业人员、营销人员不得进入其他营业部的经营场所内或堵门开展自己的经纪营销业务,发放宣传材料,抢拉客户; 
      3、证券从业人员、营销人员不得以任何理由、借口进入其他营业部的经营场所内为客户代办转户、销户手续(这是目前发生多的违规行为); 
      4、凡发生上述违规开发客户行为的营业部接举报后,其负责人应要求自己的人员立即离开他人的经营场所,停止违规行为。营业部要按相关的管理规定对违规者予以处罚,并应向对方致歉; 
      5、当营业部发现在自己的营业场所内有违规客户开发的行为时,首先应向违规人出示本会议纪要,指出其违规的行为,并予以劝阻。若发生争执,应向协会举报处理,不得采取过激措施,扩大事态; 
      6、对多次发生恶性竞争行为的营业部,根据北京证监局“紧急通知”的要求:“将追究营业部负责人的责任。”
与会的各营业部总经理一致表示坚决执行北京证监局“紧急通知”的要求和协会维护市场正常秩序的措施,坚决反对恶性竞争,抵制佣金价格战,严格管理自己的营销人员,并就规范客户开发行为达成一致。 
      北京证监局、北京证券业协会有关部门领导及国信证券、联合证券、中信证券、华西证券、华林证券和光大证券六家证券公司所属在京的13家证券营业部总经理和市场营销部门的负责人参加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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