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证券业协会第四届理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中国证券业协会第四届理事会第二次会议于2008年3月12日在北京召开。理事会成员应到63人,实到61人,符合《中国证券业协会章程》中理事会会议召开的有关规定。监事会成员、协会副秘书长等列席了本次会议。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黄湘平会长作的中国证券业协会四届二次理事会工作报告,审议了中国证券业协会2007年财务决算和2008年财务预算报告、审议了《关于设立中国证券业协会投资者教育专项基金的议案》、《中国证券业协会会员反洗钱工作指引(草案)》和《中国证券业协会证券投资基金销售人员执业守则(草案)》,听取了凤良志监事代表王东明监事长作的监事会关于协会2007年工作情况的报告。会议完成了各项议程并形成如下决议:
一、通过了黄湘平会长作的中国证券业协会四届二次理事会工作报告;
二、通过了中国证券业协会2007年财务决算和2008年财务预算报告;
三、通过了《关于设立中国证券业协会投资者教育专项基金的议案》及《中国证券业协会投资者教育专项基金管理办法》;
四、通过了《中国证券业协会会员反洗钱工作指引》。同意履行相关报备程序后发布实施;
五、通过了《中国证券业协会证券投资基金销售人员执业守则》。同意履行相关报备程序后发布实施。
会议认为,当前资本市场正处于重要的发展和创新机遇期,证券行业进入了一个新的发展阶段。全体会员在新的形势下,一定要认真贯彻落实十七大精神,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继续坚持规范经营,开拓创新,不断提高我国证券行业的核心竞争力。协会工作要在中国证监会的监督指导下,在理事会的领导下,紧紧依靠全体会员的支持和参与,抓住机遇、扎实工作、狠抓落实,全面推进协会各项工作的深入发展,为促进证券行业持续健康发展做出积极贡献。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黄湘平会长作的中国证券业协会四届二次理事会工作报告,审议了中国证券业协会2007年财务决算和2008年财务预算报告、审议了《关于设立中国证券业协会投资者教育专项基金的议案》、《中国证券业协会会员反洗钱工作指引(草案)》和《中国证券业协会证券投资基金销售人员执业守则(草案)》,听取了凤良志监事代表王东明监事长作的监事会关于协会2007年工作情况的报告。会议完成了各项议程并形成如下决议:
一、通过了黄湘平会长作的中国证券业协会四届二次理事会工作报告;
二、通过了中国证券业协会2007年财务决算和2008年财务预算报告;
三、通过了《关于设立中国证券业协会投资者教育专项基金的议案》及《中国证券业协会投资者教育专项基金管理办法》;
四、通过了《中国证券业协会会员反洗钱工作指引》。同意履行相关报备程序后发布实施;
五、通过了《中国证券业协会证券投资基金销售人员执业守则》。同意履行相关报备程序后发布实施。
会议认为,当前资本市场正处于重要的发展和创新机遇期,证券行业进入了一个新的发展阶段。全体会员在新的形势下,一定要认真贯彻落实十七大精神,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继续坚持规范经营,开拓创新,不断提高我国证券行业的核心竞争力。协会工作要在中国证监会的监督指导下,在理事会的领导下,紧紧依靠全体会员的支持和参与,抓住机遇、扎实工作、狠抓落实,全面推进协会各项工作的深入发展,为促进证券行业持续健康发展做出积极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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