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交易印花税税率4月24日起降至千分之一
经国务院批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决定从2008年4月24日起,调整证券(股票)交易印花税税率,由现行的3‰调整为1‰,即对买卖、继承、赠与所书立的A股、B股股权转让书据,由立据双方当事人分别按1‰的税率缴纳证券(股票)交易印花税。
这是继2007年上调证券交易印花税税率后,中国又一次对该税率进行大的调整。2007年5月29日晚,中国财政部宣布,自2007年5月30日起,调整证券(股票)交易印花税税率,由现行1‰调整为3‰。
证券交易印花税是从普通印花税发展而来的,专门针对股票交易发生额征收的一种税。对于中国证券市场,证券交易印花税是政府增加税收收入的一个手段,也是政府调控股市的重要工具。
这是继2007年上调证券交易印花税税率后,中国又一次对该税率进行大的调整。2007年5月29日晚,中国财政部宣布,自2007年5月30日起,调整证券(股票)交易印花税税率,由现行1‰调整为3‰。
证券交易印花税是从普通印花税发展而来的,专门针对股票交易发生额征收的一种税。对于中国证券市场,证券交易印花税是政府增加税收收入的一个手段,也是政府调控股市的重要工具。
相关推荐
- 采取有效措施稳定股市运行 2008-12-16
- 尚福林:支持中小企业创新融资方式 2008-12-04
- 尚福林:提高机构资金入市比例 2008-12-04
- 审批新规实施券商今起可申报融资融券 2008-12-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