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期货业协会决定在2007年举行三次期货从业人员资格考试。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考试的组织领导
中国期货业协会负责组织资格考试工作。
二、报考条件
1.年满18周岁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具有高中以上(或同等)学历;
3.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4.最近三年无严重违法记录。
三、考试科目及时间
期货从业人员资格考试科目为两科,期货基础知识、期货法律法规。单科考试时间100分钟。
第一次考试:6月30日、7月1日。
第二次考试:10月13日、14日。
第三次考试:12月22日、23日。
四、考试方式
全国统考,闭卷,采取计算机考试方式进行。
五、报名方式、时间及收费
网上报名,第一次报名时间:2007年4月30日至5月21日。缴费截止日为5月23日。准考证下发时间为2007年6月25日至考试开始前。
第二次报名时间:2007年7月23日至8月16日。缴费截止日为8月20日。准考证下发时间为2007年10月8日至考试开始前。
第三次报名时间:2007年10月22日至11月9日。缴费截止日为11月12日。准考证下发时间为2007年12月17日至考试开始前。
考试收费单科70元(不包含教材费)。考生缴费一律采取邮局汇款方式。
具体报名办法、汇款及注意事项在报名开始日后参考《报名须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