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将2008年度证券业从业人员资格考试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考试总体安排
2008年我会拟举办资格考试八次。具体考试地点和时间公布如下:
考试 | 报名时间 | 考试时间 | 地点 | 备注 |
第一次 | 1月3日 至7日 | 1月19、20日 | 北京、上海、深圳、广州 | 季度考试 |
第二次 | 3月上旬 | 3月下旬 | 北京、上海、深圳、广州 | 随报随考 |
第三次 | 4月14日 至 4月25日 | 6月14、15日 | 北京、上海、深圳、广州 | 季度考试 |
第四次 | 7月上旬 | 7月下旬 | 北京、上海、深圳、广州 | 随报随考 |
第五次 | 9月上旬 | 9月下旬 | 北京、上海、深圳、广州 | 随报随考 |
第六次 | 9月3日 至 9月18日 | 10月18、19日 | 北京、天津、石家庄、太原、呼和浩特、沈阳、长春、哈尔滨、上海、南京、杭州、合肥、福州、南昌、济南、郑州、武汉、长沙、广州、南宁、海口、重庆、成都、贵阳、昆明、西安、兰州、西宁、银川、乌鲁木齐、大连、青岛、宁波、厦门、深圳、苏州、烟台、温州、泉州 | 全国统考 |
第七次 | 11月上旬 | 11月下旬 | 北京、上海、深圳、广州 | 已取消 |
第八次 | 11月12日 至 11月21日 | 12月13、14日 | 北京、上海、深圳、广州 | 已取消 |
考生可在以上规定的地点和时间范围内选择参加考试。3、7、9、11月的随报随考将根据北京、上海、深圳、广州四个城市的实际情况设置报名科次上限。
二、考试报名条件
(一)报名截止日年满 18周岁;
(二)具有高中或国家承认相当于高中以上文凭;
(三)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三、考试科目
考试科目分为基础科目和专业科目,基础科目为证券市场基础知识,专业科目包括:证券交易、证券发行与承销、证券投资分析、证券投资基金。单科考试时间为 120分钟。
考生可根据需要选择参考科目。
四、考试大纲和教材
2008年7月以前(含7月)考试的大纲和教材使用2007年
版。9月以后(含9月)考试使用2008年版考试大纲及教材,新版大纲及教材出版、发行等事项由中国证券业协会另行公告,考生届时可至中国证券业协会网站 www.sac.net.cn查阅。
五、报名方式
报名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考生登录中国证券业协会网站,按照要求报名。
报名费每单科人民币 70元,缴付方式、收据、准考证打印等有关事项请仔细阅读协会网站报名须知。
六、考试方式
考试采取闭卷、计算机考试方式进行。
七、其他说明
考试详细时间、考场详细地点将在准考证中明示。
考试成绩合格可取得成绩合格证书,考试成绩长年有效。
通过基础科目及任意一门专业科目考试的,即取得证券从业资格,符合《证券业从业人员资格管理办法》规定的从业人员,可通过所在公司向中国证券业协会申请执业证书。
八、考试咨询电话
021-61651128
其他未尽事宜将另行公告。
中国证券业协会
2007年1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