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基金销售行为,提高基金销售人员业务水平和执业素质,逐步建立具有一定专业水平的基金销售队伍,我会定于2008年9月举行基金销售人员从业考试,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
(一)报名截止日年满18周岁;
(二)具有高中或国家承认相当于高中以上文凭;
(三)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二、考试内容及参考书目
考试科目为“基金销售基础”一科。
参考书目为中国证券业协会将于7月上旬出版的《基金销售基础知识》一书。
考试大纲及考试参考书目购书事宜见协会网站www.sac.net.cn。
考试采取闭卷机考形式,题目均为客观题。考试时间为120 分钟,试卷总分为100分,考试合格线为60分。
三、考试时间及地点
考试将于9月20日在北京、天津、石家庄、太原、呼和浩特、沈阳、长春、哈尔滨、上海、南京、杭州、合肥、福州、南昌、济南、郑州、武汉、长沙、广州、南宁、海口、重庆、成都、贵阳、昆明、西安、兰州、西宁、银川、乌鲁木齐、大连、青岛、宁波、厦门、深圳、苏州、保定、佛山、烟台、温州、泉州等41个城市同时举行。考生可选择以上任一个城市参加考试。
四、报名方式
报名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考生可于6月12日至7月1日登录中国证券业协会网站www.sac.net.cn, 按照要求报名。
报名费为人民币70元,缴付方式、收据、准考证打印等有关事项请仔细阅读协会网站报名须知。 考试时间、考场地点将在准考证中明示。
五、其他说明
(一)考试成绩长年有效。
(二)已通过协会组织的证券从业资格考试“证券市场基础知识”和“证券投资基金”两个科目者, 视同已通过“基金销售基础”科目考试。
六、考试咨询电话
021-61651128
附件:基金销售基础考试大纲(2008年)
中国证券业协会
二○○八年六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