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12月,我会取消境外发行上市财务审核,不再要求企业提交财务报表与审计报告,也不再出具财务会计方面的反馈意见。此项改革,大大简化了企业境外发行上市的申请材料,节约了企业上市的时间和约15%的财务成本。同时,我会公布了新的申请材料目录,境外首发申请材料从13项减少为7项, 增发申请材料从8项减少为6项。
2015年,我会进一步精简境外发行上市审核内容,取消了H股发行价格与A股价格挂钩的要求,取消了参照适用A股发行的禁止性条件,将审核内容严格限定为国有股权管理、外资准入政策、宏观调控与产业政策、合规运营、股权结构与公司治理等合规事项。
经梳理,境外发行上市审核的反馈意见数量由30条左右大幅减少为目前的13条左右,精减幅度超过50%。上述改革举措显著提高了境外发行上市审核效率,今年以来,境外发行上市核准项目平均审核时间不到20个工作日(企业提交反馈回复的时间不计算在内),目前已核准项目18项,融资总额达88亿美元,同比增长167%。审核效率的提高,为万达地产、中广核、广发证券、华泰证券和联想控股等一大批企业赢得了宝贵的境外发行上市时间窗口,大大提高了境内企业的境外融资效率。
为进一步提高境外发行上市审核透明度,加大社会监督力度,提高境外发行上市融资效率,近期,我会编制了境外发行上市审核关注要点并正式对外公开,供申请人和中介机构提前参考和借鉴,以便企业做好申报准备,提高工作效率。
同时,为进一步贯彻公开化与透明化的要求,我会首次同步公开境外发行上市审核流程与审核进度。审核进度公开的具体方式是:对我会已受理的境外发行上市行政许可申请,在我会办公厅受理处出具受理通知后的当周周五晚,在证监会网站上公开相关企业的名称、注册地、拟上市地、保荐机构及承销商、律师事务所、签字律师及审核状态;其中,审核状态将在受理后每周五晚持续更新,以便利企业及时查询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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